《河北工业大学章程》正式核准生效

14.01.2015  12:05

河北工业大学章程》经河北省高等学校章程核准委员会评议、社会公示,并经河北省教育厅党组会议审议通过,于2014年12月26日予以核准(【河北省教育厅高等学校章程核准书第1号】),同日起正式生效。

大学章程是学校依法治校、依章办学、实施管理和履行公共职能的基本准则和依据。《河北工业大学章程》的核准和颁布实现了新中国成立66年来学校章程“从无到有”的历史性突破,对学校长远发展具有深远影响。章程高度凝练了学校使命、发展定位和治理原则,是对学校办学历史、办学理念、办学传统、办学特色和办学经验的系统梳理,是对学校发展愿景、发展路径和基本管理制度的集中阐释。章程的制定,为加快现代大学制度建设、完善学校治理结构、健全内部管理制度、推动学校科学和谐发展提供了根本保障。

自2012年初学校着手章程建设前期工作至今,历时三载。章程制定过程中,学校凝聚全校师生、校友和社会各界的智慧,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高等学校章程制定暂行办法》的规定,本着强调法制统一、体现历史传承、彰显本校特色、推进改革创新、保持适度弹性的原则,对学校的办学宗旨、发展目标、管理体制、教育教学等重大问题作出了规定,对内部治理和权利运行作出了规范,体现了学校的历史传承与办学特点,回应了学校改革建设发展的需要,突出了章程内容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

河北工业大学章程》分为序言和正文两部分。序言部分记载了学校的历史沿革、“工学并举”办学特色、“勤慎公忠”校训精神和学校章程建设历史。正文部分包括总则、办学定位、学生、教职工、组织机构、学院、财务资产、校友、标识、附则等10章85条,章程全文9100余字。学校章程结构力求简洁,将“学生”和“教职工”两章置于“组织机构”之前,突出了学校“以师生为根本”的理念;将“学院”作为独立一章进行重点叙述,凸显了学院作为学校办学主体的核心地位;将“校友”作为独立一章单独进行叙述,强调了校友在学校改革建设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学校章程面向未来,把握高等教育发展规律,体现深化教育改革精神,将强化学术权力、加强民主管理、健全社会监督、推进校院两级管理、完善绩效管理等改革举措或思路,在章程中予以了明确。

学校将以章程的颁布实施为契机,建立健全章程执行机制和监督机制,依据章程梳理规章制度、健全组织机构、规范管理职能、完善民主管理、推进综合改革,加快建设和完善中国特色、工大风格的现代大学制度,努力形成依法治校、依章办学的新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