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工业大学学术委员会章程》正式发布实施

07.04.2015  18:41
  《河北工业大学学术委员会章程》于2015年3月28日经学校第五届教职工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于2015年4月7日正式发布实施。 《河北工业大学学术委员会章程》是按照教育部《高等学校学术委员会规程》的要求,结合我校发展实际制定的。自2013年底以来,历经酝酿起草、讨论和修改、广泛征求意见、完善定稿四个阶段,学校围绕学术委员会章程的制定做了大量细致的工作。首先,学校组织了专家学者、校院和职能部门领导以及法律顾问对章程文本进行了反复斟酌和修改;然后,面向全校师生进行了广泛征求意见工作,组织了多次研讨,收集到了130余条意见和建议,汇集了大家的智慧对章程草案进行完善;最后,章程经学校教代会审议顺利通过,正式发布实施。 《河北工业大学学术委员会章程》明确了学校学术委员会的定位和职责,规范了学术委员会的组成和运行规则,突出了教授治学和学术民主的理念与原则,对于促进学校完善学术委员会制度、健全内部治理结构具有重要意义。 学术委员会章程是规范学术委员会工作、指导学术委员会统筹行使对学术事务的咨询、评定、审议和决策权力的纲领性文件。学术委员会将以章程为依据,不断加强自身建设,规范自身行为,在学校学术事务中有效发挥作用,积极推进“教授治学、民主管理”的进程,为学校各项学术事业的不断进步和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