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将推动科技创新券与京津互认互通

20.03.2017  01:35
  今年是河北省科技厅的“科技改革发展落实年”。如何在做大做强科技型企业上实现新突破?河北省科技厅相关负责人表示,将针对不同类型、不同阶段的企业实行差异化、精准化的政策扶持,“尤其是面向中小企业,进一步扩大科技创新券资金规模,并推动与京津创新券的相互衔接、统筹使用,促进创新激励政策精准落地。”   一张小小的电子券,让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团队如获至宝。凭借此券,原本“人微言轻”的他们就能叩开高校、科研院所的大门,直接购买科技服务、完成创新项目,从而提升市场竞争力。这张电子券就是近来备受关注的科技创新券。来自省科技厅的相关数据统计,截至目前,已有89家创新服务提供机构在“河北省科技创新券工作平台”入库,225家科技型中小企业和创新创业团队分享了首批发放的660万元科技创新券。   科技创新券具有“导航仪”“进门条”“代金券”的作用,是政府发给小微企业的政策“大红包”   小微企业创新劲头足,但研发能力弱,又没有实力使用高精尖仪器、高级模型和数据库,常常因为“个头矮小”够不着高校和科研院所的大门。而高校、科研院所尽管科技资源丰富,但因不熟悉市场需求,设备利用率一直不高。   抓准矛盾、反复研究,2016年7月,省委、省政府印发《关于加快科技创新建设创新型河北的决定》,明确提出要设立不低于1亿元的科技创新券。省科技厅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吸取借鉴北京、浙江、上海、江苏、广东等省市先进经验,于当年9月联合省财政厅印发了《河北省科技创新券实施细则(试行)》。促进科研机构服务小企业,提高科技资源的共享和使用效率,科技创新券成为政府发给这些创新“小字辈”的政策“大红包”。   “导航仪”“进门条”“代金券”,这是省科技厅相关负责人对科技创新券的形象比喻。据介绍,科技创新券的接收单位中,有很多熟悉高校、科研院所服务能力和服务范围的机构,可以像“导航仪”一样帮助小微企业快速、准确地找到所需服务;它还是帮助其进入象牙塔的“进门条”,同时又能如“代金券”般帮助他们降低成本。   “去年,我省安排了3000万元财政资金,主要用于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或创新创业团队委托高校、科研院所等创新服务提供机构开展测试检测、合作研发、委托开发、研发设计、购买技术方案等创新活动。”省科技厅相关负责人表示,到今年底,预计我省用于支持创新券的省级财政可支配资金累计可达8000万元,惠及2000家科技型中小企业和创新创业团队。   科技创新券受追捧,是因为它把政策落到了科技型中小企业和创新创业团队的心坎儿上。“一方面,企业科技根据自身研发计划,灵活地选择所需的服务类型,改变了以往要获得项目支持必须跟着申报指南走的状况。另一方面,企业只要填写表格、平台注册即可完成申请,这大大提高了享受财政科技资金扶持的企业受益面,尤其为刚刚起步的小微企业转变增长方式、实现创新驱动做到了‘釜底加薪’。”省科技厅相关负责人告诉笔者。   受益的不仅仅是需求方。“过去,客户有第三方检测需求不知道找谁,我们能提供检测服务却又难获对方信任,信息不对称让彼此都很受伤。”河北智德检验检测服务有限公司是我省首批创新服务提供机构之一,负责最初申报工作的温莉静告诉笔者,如今有科技创新券做媒,客户在“河北省科技创新券工作平台”上就能轻松找到我们,对公司的检测水平也更有信心,“开始申领没几天,就有一家持券化肥企业主动联系我们,签订了一个6万元的检测合同。”   破难点、疏堵点,五项推进原则确保科技创新券激励作用落地   科技创新券政策在我省尚属首次实践,探索和推进的过程中,仍存在一些难点和堵点。   据介绍,当前,我省省级以上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产业技术研究院总数达402个,但组织入库的首批创新服务提供机构却不足百家,还不能满足全省科技型中小企业和创新创业团队日益增长的科技服务需求。“今年,我们将继续加强对高校、科研院所等机构进行科技创新券的宣传和解读,研究制定一批针对创新服务提供机构的具体激励措施,进一步提升科研机构对科技创新券的认识。”省科技厅相关负责人表示。   而从创新主体的咨询和意见反馈来看,目前,我省科技创新券支持的范围主要是测试检测、合作研发、委托开发、研发设计、购买技术方案等与创新相关的活动,尚不能满足科技型中小企业和创新创业团队对于创新服务需求的多样化。   他山之石或可攻玉。日前,嘉兴举行2017嘉兴建设具有长三角影响力的科技企业孵化之城(上海)推介会,嘉兴市科技局与上海牵翼网、上海棱镜征信平台签约。这意味着,嘉兴企业可以拿着当地政府部门发放的科技创新券,到上海的50家科研机构购买检测服务,并享受到50%的补贴。科技创新券的跨行政区域流动,将成为沪嘉科技领域区域协同创新的突破口。   “随着京津冀协同创新的深入开展,我省科技型中小企业和创新创业团队对于京津的优质创新资源的需求愈发凸显。我们正在着手推进科技创新券跨省购买科技创新服务,由科技型中小企业和创新创业团队先行垫付创新券使用金额,再向工作平台申请兑付。”省科技厅相关负责人称,目前,京津冀三地的科技部门正积极研究相关办法,努力促成创新券政策的互认互通,力促小微企业发展加速驶上“快车道”。   与此同时,省科技厅将结合科技创新券试点工作推进情况,进行适当调整,增加创新券抵押贷款、购买专利等服务,促进科技型中小企业和创新创业团队更好地使用科技创新券。   政策再好,飘在天上却不管用。为把科技创新券的创新激励作用砸实、落地,省科技厅还明确提出了五项推进原则,确保让更多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和创新创业团队看得见、摸得着、用得上——   宽进宽出原则,强调激励性和普惠性,有创新意愿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及创新创业团队都可申领;   强化监管原则,申领和发放均通过“河北省科技创新券工作平台”进行网上办理,方便进行痕迹管理和责任追究,有助于加强财政资金漏洞和风险监管,最大程度避免套取财政资金现象;   事后补助原则,为了提高财政科技资金使用效率,避免风险,科技创新券只能在创新服务交易发生后向创新服务提供机构兑付相应金额的财政资金;   重在引导原则,即通过科技创新券强调对创新主体的需求牵引,降低其创新创业成本,由“政府出政策、专业服务机构具体操作”,政府不参与创新券发放等具体事务,而是聘请专业机构审核发放;   提质增效原则,通过“河北省科技创新券工作平台”为创新主体和创新服务提供机构提供便捷高效的网上机构注册、合同备案及科技创新券申领、兑付等一条龙服务,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