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多地实行中高考期间“静音”政策

04.06.2015  12:13

河北广播网6月4日消息 今年中、高考将至,河北张家口、衡水、秦皇岛、邢台、沧州出台政策,加强中、高考期间环境噪声污染监管,为考生创造一个安静的学习、休息和应考环境。

张家口

张家口市环保局加强高考、中考期间对建筑工地的管理,要求高考当天(6月7日至6月8日)及中考当天(6月21日至6月22日)考试时段,考场周围300米范围内建筑工地停止施工。

同时,要求各建筑施工单位严格遵守环境噪声管理相关规定,禁止夜间22时至凌晨6时时段内有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作业,严禁施工车辆夜间鸣笛、机械设备安装在居民住宅附近,控制音量,减少噪声污染。另外,畅通环保12369热线电话,受理群众反映的噪声污染举报,及时到现场制止违规施工行为。

衡水

衡水市环保局要求位于市区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的一切建筑施工单位,禁止夜间(每晚10时至次日6时)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作业。高考期间,据学校100米范围内的所有工地,建筑施工噪声的排放要控制在国家标准之内,不允许超标。

衡水市城管局建筑垃圾管理办公室明确要求,渣土运输车辆在高考期间一律停止运输。

衡水市园林局重点对市区各公园内市民晨练、唱戏等休闲活动产生的噪声。同时,在公园内悬挂了各种停止制造噪声的宣传语。高考期间,市园林局联合辖区派出所等部门,将派出专门人员巡逻。市民如遭遇此类噪声干扰,可拨打投诉举报电话2122853。

衡水市交警支队及市住建局等部门,将5日0时至9日0时定为限噪期,针对此期间产生的噪声专项治理,对违规制造噪声的行为将依法处理。

秦皇岛

秦皇岛市政府日前发布《加强中高考期间环境噪声管理的通告》,从6月1号至6月22号,全市各级有关部门加强环境噪声管理,严格控制噪声污染。

除抢修抢险作业外,禁止在午休时间、晚间休息时间进行任何建设工程作业;禁止各类文化娱乐、餐饮等公共服务场所边界噪声超过国家规定的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禁止单位和个人在商业经营活动中,使用高音广播喇叭或采用其它产生高噪声的方法招揽顾客;每天中午12点至下午2点,晚上到次日早晨8点,禁止在已竣工交付使用的住宅楼内进行产生噪声的装修作业。

6月7号、8号高考考试期间,21号、22号中考考试期间,各考点周围500米范围内,禁止进行建筑工程作业和室内装修等所有产生噪声污染、影响考试的行为,对于违反《通告》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法从严处理。 

邢台

从即日起至6月23日,邢台市各级环保部门将严控各类噪声污染,禁止建筑施工单位夜间(22时至次日6时)施工,除紧急抢险工程外,各级环保部门停止审批夜间各类施工作业手续。6月6日至8日、6月20日至23日期间,市区内所有建筑施工工地在晚8:00至早6:00、中午12:00至2:00停止一切作业行为,商品混凝土生产企业禁止向施工工地运输原料。

高考(6月7日至8日)、中考(6月21日至22日)期间,环保部门将协同公安、交通等部门,对距考场边界500米范围内全天禁止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作业,对于商业、娱乐和生活噪声,应严格控制音量,禁止使用高音喇叭。 

沧州

从即日起至6月22日,沧州市城管部门将开展建筑和生活噪声污染专项整治。市区内的建筑工地每晚10时至次日6时(高考、中考期间全天),禁止产生影响考生的噪声污染;居民区、学校周边的早晚健身娱乐等活动音量不得超标。

如遇有建筑工地噪声污染,市民可拨打2077080举报。对于生活噪声污染,县(市、区)居民可拨打所属地的城管执法部门电话举报。此外,建筑施工方若因特殊原因需要在晚10时至次日6时时间内施工的,须报市环保部门审批。

(河北电台记者王美中、杜岩卿、张家口电台记者赵彦、秦皇岛电台记者郭一豪、衡水电台记者马顺、邢台电台记者秦庆翔、沧州电台记者吴思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