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各地督查应急减排措施落实情况

23.12.2016  01:32

全省各地督查应急减排措施落实情况

河北新闻网讯(河北日报记者段丽茜)为积极应对重污染天气,从12月16日零时起,我省8个设区市和定州、辛集市启动重污染天气Ⅰ级应急响应,秦皇岛市启动重污染天气Ⅲ级应急响应。为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各地加强了督导检查。

石家庄各县市区环保局按照网格化管理,加大了对燃煤锅炉、工业企业等重点大气污染源的执法检查频次,确保除尘、脱硫等设施高效运转。自12月16日零时至21日12时,全市环保部门共督查大气污染企业2026家次。

衡水市实施了“五停”强化措施:停炉,涉及民生项目外的燃煤锅炉一律焖炉保温;停烧,严禁焚烧秸秆、垃圾;停工,施工工地土石方作业全部停工;停驶,渣土车、商砼车一律禁止上路,小(微、轻)型汽车实行单双号限行;停产,水泥、铸造、化工行业一律错峰停产,“土小”企业一律关停取缔。该市组成13个督导组,12月20日-21日共督导检查企业94家。

唐山市自12月18日18时起,除承担居民供热任务的钢铁企业外,其余所有钢铁企业的烧结机停止生产,50%的高炉焖炉。

邢台市组成8个督导组,逐条逐项对重点工业企业应急减排措施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并开展夜查、暗查和突击检查行动,确保所有企业按照预警期间的要求稳定达标排放。

此次Ⅰ级应急响应期间,邯郸市共限产企业298家、停产企业332家;保定市停限产企业1415家;廊坊市工业企业停限产40%;沧州市408家企业停产、109家企业限产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