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放开河北南网电力直接交易市场成员的通知

27.10.2018  00:10

有关市(含定州、辛集市)发展改革委(局),雄安新区改革发展局,国网河北省电力有限公司、河北电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各有关电力用户:

为进一步推进电力市场化改革,按照《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北省深化电力体制改革方案》(冀政字〔2016〕26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电力中长期交易基本规则(暂行)>的通知》(发改能源〔2016〕2784号)、《关于积极推进电力市场化交易进一步完善交易机制的通知》(发改运行〔2018〕1027号)以及《河北省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华北监管局关于印发<河北南部电网电力中长期交易规则(暂行)>的通知》(冀发改电力〔2018〕222号)等文件要求,结合目前我省南部电网年度交易目标完成情况,我委拟在目前已准入电力用户的基础上,全面放开煤炭、钢铁、有色、建材四个行业电力用户发用电计划,全电量参与交易。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重要意义

近年来,我省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积极开展深化电力体制改革工作,大力推进电力市场化交易,逐步建立了规则明确、组织有序、形式多样、主体多元的市场化交易体系,改革成效明显。此次在现有工作基础上,拟全面放开煤炭、钢铁、有色、建材等四个行业电力用户进入市场,通过在这四个市场化程度较高、市场经验丰富的重点行业先行先试,形成新的改革突破口和着力点,理顺和打通电力及其上下游行业的价格市场化形成机制,形成全产业链价格联动、利益共享、风险共担协同发展格局,进一步扩大交易规模。

二、用户准入条件

我省四大行业电力用户用电量占比较大,涉及企业多,影响面大,我们鼓励四个行业用户全面参与市场化交易。考虑部分用户暂不具备放开条件,设置1—2年过渡期,在此期间,四大行业未入市用户可按我委通知申报时间,自愿选择进入市场。具体条件如下:

1.四大行业电力用户接入电压等级在10千伏及以上,不设年用电量限制。

2.已出台阶梯电价政策的行业,企业在市场化电价的基础上继续执行阶梯电价政策。

3.符合国家和河北省产业政策及节能环保要求,落后产能、违规建设和环保不达标、违法排污项目以及产品和工艺属于淘汰类的企业不得参加。

4.2018年以来无拖欠电费、窃电、违约用电等失信行为。

5.申报用户应同时满足上述条件,煤炭、钢铁、有色、建材四个行业已入市用户如新增用电单元,可同时提交申请。

此外,其他行业新增电力用户,接入电压等级在35千伏及以上(高新技术企业、《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产品和服务指导目录》(2016版)推荐企业可放宽至10千伏)、年用电量1000万千瓦时以上的,可一并通过所在市发展改革委(局)申请。

请各市发展改革委(局)负责组织所在行政区内电力用户的申报工作,对提交的申报材料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核实确认,于11月9日前将初审合格的用户信息统一汇总后上报省发展改革委。

三、相关要求及注意事项

(一)电力用户要认真学习国家和省电力体制改革及推进市场化交易等相关文件精神,尤其是《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积极推进电力市场化交易进一步完善交易机制的通知》(发改运行〔2018〕1027号),充分认识全面放开四个行业进入市场的重要意义,认真领会国家政策精神,积极探索在自主自愿、平等协商的基础上,约定建立固定价格或随电煤价格(产品价格或其他各种市场因素调整)联动的“基准电价+浮动机制”的交易电价调整机制。鼓励电力用户与发电企业签订3-5年甚至更长期限的中长期合同。

(二)年用电量1000万千瓦时及以上的电力用户可直接参与或委托售电公司代理参与电力直接交易,年用电量1000万千瓦时以下的电力用户必须委托售电公司代理参与电力直接交易。

(三)电力用户要严肃认真填报申报表、上报佐证材料,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上报我委的电力用户,经相关单位审核符合条件的将予以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者在河北电力交易中心自愿办理注册手续,一经注册,视为进入市场,三年内不可退出,取消目录电价,通过市场竞争形成价格。已参加市场交易的用户又退出的,再通过售电公司购电或再次参与市场交易前,由电网企业承担保底供电责任。电网企业与电力用户交易的保底价格在电力用户缴纳输配电价的基础上,按照政府核定的居民电价的1.2-2倍执行,超额收益纳入平衡账户。

(四)国网河北省电力有限公司和河北电力交易中心要配合做好电力用户准入电网侧审核工作,重点审核电压等级、两部制电价、拖欠电费、自备电厂合规性、窃电和违约用电等方面,组织公示合规用户完成市场注册等相关入市手续,并提供相关培训。同时要加快平台建设,为市场主体提供简单便捷的网上注册、三方合同签订功能,减少市场主体跑办次数,提高办理效率。

(五)各市发展改革委(局)要在此次用户申报的基础上,会同电力公司梳理四大行业尚未准入的用电企业,做好政策宣贯工作,为进一步扩大河北南网电力直接交易规模做好准备工作,相关情况请于2019年2月9日前报送我委。

四、下一步工作安排

我委将按照国家有关政策精神,继续深化电力体制改革工作,一是逐步降低准入条件,释放电力体制改革红利。二是不断完善交易规则,增加交易品种,为用户提供更多选择权。三是加快电力交易机构股份制改革,组建电力直接交易市场管理委员会,搭建公开透明、功能完善、按市场化方式运行的电力交易平台,保证各类主体市场交易行为有序规范。

省电力办联系人:李    键            0311-88600396

石家庄市联系人:周修权            0311-86687480

保定市联系人:    赵    辉            0312-3088373

邢台市联系人:    范    帅            0319-3288922

邯郸市联系人:    李玉彬            0310-3112189

沧州市联系人:    付鹏辉            0317-2160972

衡水市联系人:    蔡    琨            0318-2183868

雄安新区联系人:孟    斌            0312-5673237

定州市联系人:    王立杰            0312-2311920

辛集市联系人:    郝同献            0311-83210370

河北电力交易中心联系人:崔志坤    0311-87934708

附件: 1.2018年河北南网电力直接交易用户申报表.doc      

            2.2018年河北南网电力直接交易用户汇总表.xls




 

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8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