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公积金交物业费每年取一次

30.10.2015  12:16

  对于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物业费的条件较为宽松,凡在河北省省直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均可申请办理,每年提取一次。

  提取额度参照石家庄市现行的物业费水平和普通住房面积标准,暂按2117元/人/年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不足的,以账户余额为限。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物业费由单位统一办理,提供职工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今年首次提取时可每人提取住房公积金4234元,用以支付2014-2015年两个年度的物业费。首次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物业费业务要于今年11月30日前办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