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全面深化绩效预算管理改革

28.07.2014  17:52
  近日,河北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深化绩效预算管理改革的意见》,提出从今年编制2015年预算开始,在全省全面深化绩效预算管理改革,推行规范的绩效预算管理模式,将绩效管理贯穿于预算管理工作的全过程,促进政府行政绩效的整体提升。   
  根据意见,河北省将建立“预算编制有目标、预算执行有监控、预算完成有评价、评价结果有应用、绩效缺失有问责”的全过程绩效预算管理新机制,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   
  意见提出,预算编制首先确定部门职责、工作活动,建立部门职责、工作活动的框架体系,所有预算项目均在部门职责和工作活动框架下编列。工作活动须与部门职责相关,预算项目须与工作活动相关,与部门职责无关的工作活动、与工作活动无关的预算项目,不得列入部门预算。   
  根据意见,河北将改进财政预算审核方式,财政预算审核的重点由过去直接审项目,转为先审部门职责绩效目标与政府工作部署的匹配性,特别是各级党委、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的落实情况,再审各项工作活动绩效目标指标的科学性,然后审核预算项目与职责活动的关联性、立项的必要性,最终合理确定项目预算额度。偏离政府战略目标和部门绩效目标以及绩效指标不明确的项目不予安排资金,绩效偏低的少安排或不安排资金。   
  意见强调,河北将把绩效运行作为财政预算执行监控的主要内容之一,按照年初确定的绩效目标指标,动态监控各项资金支出和项目运行,及时纠正出现的问题;同时将资金拨付与项目绩效目标指标实现情况相结合,对偏离绩效目标指标的项目,暂停拨付资金,或者调整预算,以确保各项绩效目标的实现。   
  根据意见,河北财政监督的重点由合规性检查,转向绩效监督和绩效评价。采取部门自评与财政评价相结合的方式,全面开展绩效评价。各部门负责“预算项目”层面的绩效评价,对年度完成情况全面自评;财政部门负责“工作活动”层面的绩效评价,并对重点领域、重大预算项目进行再评价。完善绩效评价报告制度和绩效问责制度,加大绩效信息公开力度。将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挂钩,并作为完善政策、分配资金、改进管理的重要依据。   
  意见明确,省级从今年编制2015年预算开始,所有部门全面实行绩效预算编制模式,初步搭建绩效预算管理框架;2015年完善提升,形成比较完善的绩效预算管理运行机制;2016年巩固提高,建成科学高效的绩效预算管理新机制。今年选择2个设区市和2个财政直管县(市)开展深化改革试点;2015年在11个设区市本级和定州、辛集市全面实施,每个设区市再选择3个县(市、区)同步试点;2016年所有市、县全面推开。(周庆华 智荣卿 马云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