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健全节能环保价格体系
——访河北省物价局局长张平军
中国经济导报记者 程晖
今年以来,河北省价格系统抓住价格总水平平稳运行的有利时机,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和省政府的统一部署,以市场化改革为导向,平稳推出了一系列重大价格改革措施。同时,以改革为突破口积极转变价格工作职能,简政放权,优化服务,推动价格工作定位转型。12月22日,中国经济导报记者就有关热点问题采访了河北省物价局局长张平军。
中国经济导报:2015年河北省价格改革取得了哪些突破性进展?
张平军:今年列入国家发展改革委重点督办的价格改革项目有7项,列入河北省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重点督办的改革项目有11项。我们精心谋划、精心设计、精心实施,确保了这些重点价格改革任务如期全部完成。比如,完成《河北省定价目录》等3个目录修订工作。新《河北省定价目录》8月1日实施。政府定价项目由2002年版的19(种)类131项,缩减为12(种)类52项,具体定价项目减少60%。列入新定价目录52项中,部分或全部授权市县政府管理27项,占52%。
中国经济导报:河北省重工业比重大,产业结构不合理一直是困扰河北发展的深层次矛盾。你们如何充分运用差别化价格政策促进结构调整?
张平军:河北的钢铁、电力、化工、水泥、黑色金属矿等六大行业占全省规模以上工业的50%,河北省化解过剩产能、淘汰落后产能、实现转型发展任务很重。我们充分发挥价格杠杆调节作用,通过实施差别价格和惩罚性价格政策,形成淘汰落后产能、促进转型升级的价格倒逼机制。
河北加大了对限制、淘汰产业产能实施差别价格和惩罚性价格的力度,差别水价、电价实施范围由8个高耗能行业扩大到所有行业的淘汰和限制类生产设备,并提高加价标准。对超限额标准用能企业实行惩罚性电价。目前,执行差别电价的企业已由最初的243家减少到28家,执行惩罚性电价的企业由最初的108家减少到4家,效果非常明显。
同时,河北以省政府文件形式出台了《关于创新水价形成机制利用价格杠杆促进节约用水的意见》,对工商服务业用水实行超定额、超计划累进加价制度,对超定额小于20%的,按水价的1.5倍征收;超20%~40%的,按水价的2倍征收;超40%以上的按3倍征收。特种行业用水价格按5~10倍征收。
中国经济导报:京津冀是全国生态环境较为脆弱的地区之一,河北省将如何进一步完善环保价格政策体系,实现自身绿色发展,并当好首都的生态环境屏障?
张平军:把生态环境建设和治理污染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这是我们在制定价格和收费政策时重点考虑的。
在制定提高排污费标准方案时,我们在国家规定标准的基础上实施了再加倍的惩罚性收费政策,明确河北省排污费标准分三步提高到现行标准的10倍,实行差别化收费政策,同时建立减排激励机制。这种惩罚性收费政策,加大了超排惩罚力度,强化了对落后产能退出的引导,适应了节能减排的需要。
河北分三步走逐步提高标准,避免了一次性大幅提高标准对企业的冲击,调动了企业主动减排治污的积极性。
下一步,河北将扩大排污费征收范围,研究制定石油化工、包装印刷等行业的排污费征收标准。合理提高污水处理收费标准,确保在2016年6月底前将污水处理费标准调整到国家要求的水平。对污水处理资源化利用实行鼓励性价格政策,积极推进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工作,完善排污权交易价格体系,探索开展用能权(用煤权)、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引导企业主动治污减排。
中国经济导报:河北省将如何以改革为突破口,继续推动价格工作定位转型?
张平军:在国家确定的目标和时限基础上,河北提出到2017年实现“五个基本”:竞争性领域和环节价格基本放开,促进转型升级和节能环保的价格政策体系基本建立,维护公平竞争的价格监管制度和反垄断执法体系基本形成,公开透明的政府定价制度基本完善,灵敏及时的价格调控机制和优质高效的价格服务机制基本健全。到2020年,竞争性领域和环节价格全部放开,达到“两个进一步”,即最大程度发挥市场作用的价格形成机制进一步完善,更好发挥政府作用的价格调控监管机制进一步健全。这“五个基本”和“两个进一步”,既是推进价格机制改革的目标,也是今后价格部门转型定位方向和目标。
在重点领域价格改革方面,结合河北实际,我们细化为电力、石油天然气、供水、供热、交通运输、医疗服务、教育、旅游养老中介服务、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等9个重点。同时,我们增加了“建立健全促进节转型升级、节能环保价格政策体系”这一体现河北特色的内容。目的是发挥好价格杠杆的激励、引导和倒逼作用,促进经济结构调整、产业转型升级和节能减排、环境保护。
(中国经济导报2015年12月23日刊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