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住房公积金贷款买房的条件

23.08.2016  17:39

1、有正当职业和稳定的经济收入,具备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和意愿,资信良好

2、有经登记合法有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

3、有不少于购房总价款30%的自筹资金

4、同意用所购住房作抵押

5、同意办理贷款综合保险

6、有保证人(售房单位)同意为其担保至领取《房地产权证》,并进行房屋他项权利抵押登记后交贷款银行和公积金中心收存

7、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定的其他条件。

◆河北住房公积金贷款买房首付政策

首套住房贷款职工首次购买住房的,首付比例不低于30%,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所购住房总价值的70%。房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含)以下的,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30%,即个人贷款额度不超过购房总价的80%。房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的,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30%,即个人贷款额度不超过购房总价的70%。

第二套住房贷款个人贷款用途仅限于购买改善住房条件的普通自住房。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为同期首套贷款利率的1.1倍。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60%,即贷款额度不得超过购房价的40%。

三套以上住房贷款借款人申请人所购房屋属于第三套以上的,不予办理公积金贷款。

◆河北住房公积金贷款买房期限

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期限为1—30年(其中购买二手住房贷款期限为1—10年),并不得长于借款人距法定退休年龄的时间;临近退休年龄的职工,在考虑其贷款偿还能力的基础上,可适当放宽贷款年限1—3年。 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由住房制度改革委员会根据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规定执行。贷款期间遇国家法定利率调整,则贷款利率做相应调整。已发放的贷款,当年内不作调整,调整时间为下年度的元月一日,贷款期限在一年以内的(含一年),贷款利率不作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