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交通事故救助基金启动 已有77人受助

29.10.2015  19:26

河北广播网10月28日消息(河北电台记者白雪峰、霍惠兰 通讯员董文正)10月28日,河北省交管局对外发布,备受关注的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制度已经运行,为保障交通事故中得不到救治的受害人提供了一道经济保障。

河北运转一年的救助基金,目前已经有77名交通事故受害人得到了基金的垫付救助,救助基金209万。

交通事故救助基金如何运转

记者获悉,根据规定,河北省公安厅是全省道路交通事故救助基金主管部门,负责制定全省救助基金具体管理办法,依法确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依法监督检查救助基金筹集、垫付、追偿情况,依法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对救助基金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进行审计,依法对救助基金管理机构及工作人员的违法行为进行处理。

什么情况可以申领交通事故救助基金 

早在救助基金制度出台之初,五部委56号令第二条规定:“救助基金是指依法筹集用于垫付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中受害人人身伤亡的丧葬费用、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的社会专项基金。

关于可享受该救助基金的受害人,五部委56号令第三十五条规定:“受害人是指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除被保险机动车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

按照上述规定, 救助基金只限于为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的受害人垫付抢救或丧葬费用,而非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的受害人不在救助范围。

救助基金的使用范围:(一)抢救费用超过交强险责任限额的;(二)肇事机动车未参加交强险的;(三)机动车肇事后逃逸的。

根据五部委56号令规定,救助基金一般垫付受害人自接受抢救之日起72小时内的抢救费用,因特殊情况超过72小时的抢救费用需救助基金垫付的,医疗机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

救助基金来自哪里?

记者获悉,河北省的道路交通事故救助基金来源于7个方面,(一)按照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保险费的一定比例提取的资金;(二)地方政府按照保险公司经营交强险缴纳营业税数额给予的财政补助;(三)对未按照规定投保交强险的机动车的所有人、管理人的罚款;(四)救助基金的孳息;(五)救助基金管理机构依法向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的资金;(六)社会捐款;(七)其他资金。

同时,这笔钱也不是无限额的救助,根据规定,抢救费用一般指受害人自接受抢救之时起72小时内的抢救费用。抢救费用的最高限额不超过5万元。因特殊情况超过72小时的抢救费用和抢救费用超过5万元限额需要使用救助基金垫付的,医疗机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

交通事故救助基金如何申请

记者获悉,发生交通事故后,需要救助基金垫付抢救费用的,交通事故受害人或者其亲属可以向事故发生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提出救助申请,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收到申请后,对符合救助情形的,应当书面通知承办单位在设区的市、县(市)办事机构和医疗机构。按规定提交证明材料。对依法应当救助但受害人身份无法确定或受害人及其亲属无法提出申请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可直接提出申请。医疗机构在抢救受害人结束后,对尚未结算的抢救费用,可以向承办单位提出垫付申请。承办单位收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和医疗机构的救助申请及相关材料后,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核,对符合垫付要求的,将相关费用划入医疗机构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