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严禁公办教师“贩卖生源”牟利

11.08.2014  16:59

  近年来,一些公办学校教师开展有偿家教,尤其是利用课外班、补习班“讲新课”“课上不讲课下讲”等行为被迫收敛,但却出现了强迫、动员、暗示学生接受有偿家教或参加补习班、培训班,并向社会机构或个人“介绍生源”的现象。针对家教问题“新变种”,河北保定市明确规定,上述行为一经查实,将根据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给予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