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起 河北严查套牌假牌交通违法行为

13.08.2015  22:03

河北广播网8月13日消息(河北电台记者 霍惠兰 特约记者董文正)记者从河北省交管局了解到, 自8月13日至8月22日,公安交管部门将在全省范围内开展整治套牌假牌车辆统一行动,套牌假牌交通违法“歼灭战”拉开了“打非治违”集中整交行动第二波次的大幕。

据了解,各地公安交管部门将加大路面查处力度,成立查处套牌假牌车辆执法小分队、缉查小组, 按照“六必查”(号牌缺少或者损坏必查、新车旧牌或者旧车新牌必查、悬挂外省市号牌必查、遮挡或者污损号牌必查、无牌无证必查、不按规定安装号牌必查)要求 ,在套牌假牌车辆出现较多的区域、道路开展缉查行动。

同时,将会同治安、刑侦部门和派出所联合对居民小区、公共停车场、路侧停车位、背街小巷等区域进行一次集中清查,排查使用套牌假牌的车辆。在查处使用套牌假牌车辆的同时,交管部门将从查扣的假牌假证中搜集、梳理制假贩假的违法犯罪线索,铲除制假贩假团伙、窝点,消除套牌假牌滋生的土壤。

统一行动中,交管部门将对车辆信息进行一次大排查,通过“大数据”分析,对近年来未处理交通违法数量多、同一号牌车辆在同一时间、不同地点行驶、未按规定办理转移登记、逾期未检验、逾期未报废等存在异常记录的车辆列为嫌疑车辆,纳入路面缉查布控范围,提高主动发现和精确制导水平,确保“抓得快、抓得准”。

为从源头上遏制套牌假牌违法行为,公安交管部门加大对机动车品牌销售店、汽车修理厂和二手车交易市场的监管,清理非法交易窝点,会同相关部门加强对停车场、汽车美容装饰网点、报废车回收企业等重点场所的检查,发现、查处套牌假牌、无牌无证车辆。对大型客车、危险货物运输车、校车等重点车辆未按规定办理转移登记的,公安民警将上门排查,落实实际使用人和使用情况,督促及时办理登记。

自8月1日起至9月27日,河北省公安交管部门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五个各为期10天的“打非治违”整治交通违法统一行动。 第一波次为旅游客车、“营转非”客车、班线客车集中整治统一行动(8月1日至10日);第二波次为套牌假牌车辆集中整治统一行动(8月13日至8月22日);第三波次为营运客车、危险货物运输车集中整治统一行动;第四波次为校车集中整治统一行动(9月6日至9月15日);第五波次为“酒驾”、“毒驾”集中整治统一行动(9月18日至9月27日)。

河北省交管局发布出行安全提示,提醒广大交通参与者文明出行、守法出行。

1、交警提示:机动车所有人要及时处理和核实车辆交通违法信息,同时,请保护好自己的车辆及牌证信息,防止被不法分子冒用或盗用。

2、交警提示:如发现车辆及牌证信息被盗用,请及时向警方报案。

3、交警提示:机动车上路行驶,应当悬挂机动车号牌,严禁无牌、套用他人牌照或悬挂假号牌,被查处后,交管部门除依法扣留车辆以外,还将追究驾驶人的法律责任。

4、交警提示:出行或旅游,安全第一,请勿图方便,乘坐无牌无证车辆。

5、交警提示: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 未悬挂或不按规定安装号牌、故意遮挡或污损号牌等违法行为,交管部门将给予一次记12分的处罚

6、交警提示:购买新机动车,在领取临时号牌后车辆方可上路行驶,并要在规定期限内及时申领机动车号牌,按照规定安装号牌。

7、交警提示:驾驶机动车应当依法取得驾驶证,未取得驾驶证或驾驶证被吊销、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属于无证驾驶行为。将被处以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并可处15日以下拘留。

8、交警提示:严禁驾驶盗抢车、报废车、逾期未年检车违法上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