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专项整治道路车辆污染 力争三年主要污染物减少一成
01.06.2016 10:10
本文来源: 环境保护局
本报记者周迎久 通讯员张铭贤石家庄报道 河北省今年起启动为期3年的道路车辆污染整治专项行动,力争通过3年整治,在基本完成黄标车淘汰任务、机动车保有量不断增长的情况下,实现氮氧化物、碳氢化合物、一氧化碳等车辆排放主要污染物减少10%。
根据《河北省道路车辆污染整治专项行动方案》(以下简称《方案》),从今年起,河北将全面供应国五标准燃油,并严厉打击非法制售劣质车用汽、柴油违法犯罪行为。
同时,河北将加强道路行驶车辆环保达标监测检查。各地环保部门将选择城市区流量较大路段、省市际货车集中行驶的点段,加大对机动车尾气排放检测力度、频次,重点对规模化经营并且使用频次高的货运车、出租车、公交车进行检测,并对不达标车辆予以处罚。对于3次被检测到不合格而未参加环保检验的,以及连续3次不能通过环保检验的车辆不予核发环保合格标志。
河北将按照与京津标准一致的原则,研究确定禁止进入河北省高排放车辆的标准。在各地进省的主要高速公路、国省道交管执法站或主要干线公路的交通治超站等点位,设置机动车尾气排放抽测点;对进入河北的机动车,尤其是重型柴油货车、老旧汽车进行抽测检查,对排放不达标的车辆予以劝返,不听劝阻的依法处罚。
此外,河北还将科学组织货车绕行、禁行。《方案》提出,在2016年6月底前,完成对过境设区市和县(市)城区的重型货运车辆实施远端绕行的交通组织,减少穿越主城区频次。对确需进城的保障货车,在公安交管部门审批、确保使用排放达标车辆的前提下,按“避开高峰、远离中心、夜间进入”的原则,核准通行时间与路线。
本文来源: 环境保护局
01.06.2016 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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