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让企业和群众办事像“网购”一样方便
沧州进一步提升政务服务质量,打造“六最”优化营商环境
让企业和群众办事像“网购”一样方便
到2019年底,市本级及县(市、区)不少于100个高频事项实现“一趟清”,90%以上政务服务事项实现“一窗”分类受理,企业和群众到政府办事提供材料减少60%以上,市、县级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达到90%以上
今年以来,沧州市全面深化“放管服”改革,落实“三深化、三提升”活动要求,进一步提升全市政务服务质量,把沧州打造成“办事理念最先进、办事态度最热情、办事程序最简化、办事方式最快捷、办事成本最低廉、办事成效最显著”的“六最”营商环境,落实“日清日结”制度,叫响“效率沧州”。
在“办事理念最先进”方面,沧州市树立“互联网思维理念”。推进数据共享和业务协同,实行“零距离服务”,由群众多跑腿向数据多跑路转变;实行“套餐式集成服务”,由办好“一项事”向办好“一件事”转变。让企业和群众到政府办事像“网购”一样方便。同时,树立“标准化规范化理念”,以标准化为统领,以规范化为主线,做到审批平台标准化、权责清单标准化、审批受理标准化、审批流程标准化、审批监管标准化。落实省2019年政务服务改革重点工作安排,实现市、县两级政务服务事项的名称、类型、依据、编码统一的“两级四同”。另外,树立“容缺受理理念”。在建立健全诚信体系的基础上,对企业开办、行政许可、项目建设等重点领域,探索“容缺受理”“容缺审批”工作机制,按照“容缺受理”的条件和流程,在承诺办结时限内作出许可决定,尽可能减少跑办次数和时间。
在“办事态度最热情”方面,做到主动热情、态度和蔼、行为文明、服务周到。对来访和来电咨询,按照首问负责制和一次性告知制的要求,做到上门服务、代办服务、延时服务、预约服务、7×24小时智能服务。立足现有条件,积极创造条件,开展上门服务,方便出门不便的群众;开展代办服务,方便复杂事项办理;开展延时服务、预约服务、7×24小时智能服务,方便不同时间段、不同群众的办事需求。
在“办事程序最简化”方面,推行扁平化审批。改革政务服务事项办理的审批层级,推行扁平化审批。涉及重大公共安全、重大行政决策、第三方重大利益等审批事项由部门主要领导或集体研究审批完成;对涉及企业注册登记、相关生产经营许可证办理等一般审批事项由分管领导或科长审批完成。2019年由分管领导以下审批的事项要达到80%以上。同时,推行分段式审批。改革政务服务事项办理流程,强化内部流程控制,防止权力滥用。实行事项受理、审查、勘验、决定等审批环节相互分离,实现“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综合窗口出件”的闭环式审批服务模式。做到各环节有效衔接,防止出现推诿、掣肘等问题,失职失责按要求追责问责。此外,推进联合审批改革。优化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建设审批流程,变“串联审批”为“并联审批”,将与项目审批服务有关的事项集中办理,推行“一张蓝图、一个系统、一个窗口、一张表单、一套机制”,实现“多规合一、区域评估、联合审图、联合验收”,通过承诺整改提高项目建设审批速度。推行“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落实好首问负责、一次性告知、岗位职责、服务承诺、限时办结、失责追究等责任制度,提高办事效率。推行政务服务“四公开”,即办事流程公开、审查细则公开、服务承诺公开、办理结果公开。
在“办事方式最快捷”方面,推行“一网通办”。充分利用河北政务服务网、全市“一体化在线审批和服务平台”,建设网上政务服务平台体系,推行“一次登录、全网通办”,2019年底,市、县级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达到90%以上。建设市级网上中介超市,为市场主体提供全流程、无差别的网上中介服务。企业和群众可以通过互联网端、自助终端、移动终端,结合邮政快递,开展业务办理。推行“只进一扇门”,企业和群众办事只需进一扇门(市、县两级政务服务大厅),即可办“百家”事。2019年底,除对场地有特殊要求的事项外,政务服务事项进驻政务服务大厅基本实现“应进必进”,90%以上政务服务事项实现“一窗”分类受理。推行“一趟清”“不见面”,企业和群众办事在重点领域、高频事项上真正实现“一趟清”,条件成熟的事项实现“不见面”。率先在企业投资项目、食品经营许可证、不动产登记、住房公积金提取等办理量大、企业群众关注的重点领域、重点事项实现“一趟清”。2019年底,市本级及县(市、区)不少于100个高频事项实现“一趟清”。推行办好“一件事”,市、县两级政务服务大厅探索围绕企业和群众办好“一件事”,梳理“一张表单”,提交“一次材料”,信息内部共享,证照一窗出件。2019年围绕一批企业和群众关注的事情,推出“套餐式集成服务”。此外,巩固扩大市县乡村“四级服务”成果,按照便利化、“就近办”要求,服务重心下移,将群众办件量大的部分县级审批事项下放到乡级,市县乡村四级联办,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打通政务服务最后一公里。
在“办事成本最低廉”方面,精简办事材料。全面清理“其他材料”“有关材料”;整合涉及多部门事项的共性材料,推广多业务申请表信息复用。各级政务服务大厅通过信息共享、信息复用、扫描拍摄等方式留存办事企业和群众各类证件信息,相关部门的审批结果直接使用,不再重复提交相关材料。2019年底,企业和群众到政府办事提供材料减少60%以上。持续推进简政放权,及时衔接落实好上级取消下放行政许可等事项。上级要求取消的事项要及时取消,下放的事项要及时下放,需要调整的事项要及时调整。压减办事费用,企业和群众办事申请材料实行免费复印;办理过程实行免费短信提醒;对于办好的证件,依申请人选择,试行免费邮寄送达。
在“办事成效最显著”方面,大幅压缩审批时限。优化各类事项的审批流程,压缩审批时限,在事项法定时限的基础上再压缩30%以上。企业开办压缩到4个工作日。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联合审批时限要再压缩,审批类事项压缩到95个工作日;核准类项目压缩到66个工作日;备案类项目压缩到55个工作日,超额完成省规定任务。(记者戴绍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