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市质监局开展机动车安检机构联合督查活动侧记
“这种监管方式真新鲜!”
——河北省沧州市质监局开展机动车安检机构联合督查活动侧记
□ 兰莹莹 张肖微
本报记者 王 越
“毫不隐瞒,刚开始确实存在顾虑,担心安检机构对外县的监管人员有抵触心理。没想到,顾虑完全多余,整个联合督导检查进展很顺利,还借此机会见识了其他安检机构的管理运行,学习了兄弟单位的监管工作经验,收获颇丰。”宁国平是河北省吴桥县质监局的工作人员,她提到的联合督导检查是8月份沧州市质监系统在该市范围内开展的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联合督导检查活动。
今年3月正式实施的新标准《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项目和方法》(GB 21861-2014),对机动车安检机构和监管人员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如何迎接新的挑战?本着取长补短、学习交流、促进整体提升的宗旨,沧州市质监局“另辟蹊径”,一改往日县局巡查、市局抽查的常规监管方式,把“互查”作为重要补充,开展联合督导检查活动,形成监管合力,以交流监管工作经验,促进安检机构不断规范提高。
整个活动分安检机构自查、联合督导检查和市局抽查3个阶段。沧州市共分6个督导检查小组,20名督导检查组成员分别对19个县(市、区)的33家安检机构进行互查。联合督导检查重点检查安检机构的监管和运营情况。其中监管情况主要检查各单位的安检机构监管档案,内容包括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计量认证证书及附表、资格许可证的复印件,地理位置场地及厂房平面图,检验人员、检测设备清单、安检机构巡查记录表(3年内的)和安检机构问题整改提供的证明材料;运营情况重点对机构的资质、人员(资质和能力)、现场检验、检验报告等内容进行检查。
“这种监管方式真新鲜!”献县新盛汽车安全性能检测有限公司的负责人杨春涵说,“以前总是县局固定的几个人来检查,检查的内容也有限。这次联合检查把以前检查不到的和自查没引起重视的问题都查了个遍。”他介绍说,督导组在检查前,首先讲解了几起发生交通事故后追究安检机构责任的案例,我们听后深受触动。
献县质监局质监股股长孙会香说,联合督导使监管更全面、更有力度,对安检机构的警示教育意义更大,还使安检机构找到了学习的榜样。她参与督导检查的河间市广科机动车检测服务有限公司管理规范,技术能力雄厚,仪器设备齐全,设施环境合理,综合评价为90分。杨春涵得知后,主动联系当地质监局帮忙“牵线搭桥”,打算近期到河间广科参观学习。
来自肃宁县质监局的孙恒昌是第二督导组组长,从河间回来后,他感慨道:“真是不虚此行。相互检查对监管人员是一次面对面的学习机会,通过比较能明显的看到差距和不足。河间的安检机构做得如此到位,与当地质监局的有效监管息息相关,我们一定要专程上门取经。”
联合督导检查结束后,督导组共梳理出现场检验、仪器设备、制度执行、检验报告、内部环境5类63个问题,其中既有安检机构工作人员对新标准掌握不熟练,人工检验记录一勾到底、代签,销毁记录不齐全、场内道路交通标识不清晰等共性问题,也有人员岗位配置不符合要求,滚筒制动仪前后路面摩擦系数不符合要求等个性问题。
“发现问题不是唯一目的,我们更希望借这次活动让各基层局的监管人员互相学习交流、取长补短,实现监管水平整体提升,在日常工作中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做好机动车安检机构监管工作,让安检更有效、更可靠。”沧州市质监局监督科科长孙增凤说,沧州市质监局将会把这种联合督导检查方式坚持下去,争取几年之内让每一名监管人员把该市33家安检机构都走遍。“今年上半年,我们已经对200多名全市安检机构的技术和质量负责人以及质监系统的监管人员进行了新标准的宣贯,下一步,将针对人工检验部分和督导检查发现的问题进行更有重点的培训,为推动沧州市机动车检测和监管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夯实基础。”《中国质量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