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市民政局公开发布十项惠民举措
近日,沧州市民政局参加了沧州市委活动办举办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第二系列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公布十项惠民举措:
一是全面推行“阳光低保”。 今年以来,已清退不符合条件的7170人,纳入符合条件的5454人,实现了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应退尽退”。 二是提高农村五保供养标准。 年底前全市2.1万名五保对象平均供养标准提高到5000元/年。 三是建立四级流浪乞讨人员救助体系。 年内建成四个县级临时性救助站和30%乡镇、街道临时救助站点、村(社区)救助引导点。 四是实施优抚对象医疗保障“一站式”即时结算服务。 在优抚对象出院时,政府的优抚医疗补助、社会医疗保险的报销补偿、医疗机构的优惠减免“三项待遇”一地进行、同步落实、即时结清。 五是提高退役士兵安置保障服务水平。 确保有意愿参加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的退役士兵100%得到一次免费技能培训。 六是确保救灾资金严格按程序及时到位。 冬春救灾资金在接到上级资金下拨文件后15日内、自然灾害应急资金5日内发放到灾民手中。 七是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 年内新增社会力量兴办床位1000张,新建城市社区养老服务站23个,农村养老“互助幸福院”243个,对80周岁以上高龄老人和生活困难老人及时发放生活补助。 八是开展“福彩惠民”公益活动。 开展好第十三届“福彩助学”活动,资助贫困学子圆梦大学。 九是大力推动殡葬改革工作。 大力推进骨灰堂建设和生态公墓改造,年内完成市级绿色公墓、祠堂示范点32个。 十是简化社会组织审批程序。 对行业协会商会类、科技类、公益慈善类、城乡社区服务类四类社会组织实行直接登记,取消社会团体和基金会设立分支(代表)机构审批。
同时,该局公开向全社会做出克服“四风”、服务群众的四项承诺:一是履行民政职责;二是严格依法行政;三是坚持廉洁从政;四是接受社会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