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市局推出十项便民利民服务措施
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沧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立行立改,努力转变工作作风,在优化政务服务环境、提升群众满意度上推出“十项”便民利民服务措施。(1)改进工作方法。进一步畅通办事通道,每天有一名协办员和带班领导,为来局办事的企业、群众提供接待、咨询、导引、回复等全程服务,确保办事“零障碍”。(2)简化办事程序。再次精简申报材料,将所有行政审批事项全部集中到行政服务中心,实现一个窗口对外,实行一站式服务,一次性告知,统一受理,统一送达,统一制证。(3)压缩行政许可事项办理时限。药品经营许可、保健食品经营审核较国家法定时限缩短19个工作日,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许可缩短15个工作日。(4)下放行政审批权限。对法律法规没有明确规定具体审批层级的,能够下放的一律下放。将1000平米以下的餐饮单位和就餐人数在300人以下的国有企事业单位食堂的许可和监管调整为由区局负责,将保健食品经营审核调整由县(市、区)局负责。(5)推进实施网上行政审批。将沧州市局网站由“信息发布型”向“信息发布与服务互动型”转变,向群众提供政务信息发布、政策法规查询、相关表格下载、网上审批等便捷的服务。(6)提高服务质量。机关工作人员接受咨询和回答问题要主动热情,文明用语,切实做到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着落,让每一个办事群众得到满意的办事结果。(7)实行政务信息公开。把审批事项、收费标准、案件查办、人事任免、财务开支5个方面事项,向群众和行政相对人进行公示。(8)义务宣传服务。开展食品药品安全“五进”(进机关、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和“食品药品安全大讲堂”活动,普及食品药品安全知识。(9)深入群众开展蹲点调研服务。定期深入企业、基层进行调研,虚心听取意见建议,主动帮促企业破解发展难题。(10)构建社会共治格局。结合“食药安全,诚信沧州”行动计划,积极发展农村社会监督员和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员,及时排查风险隐患,净化食品药品市场环境,把我市建成全省食品药品最安全、最放心的城市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