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市局“五项要求”强化执法办案工作
为强化依法办案意识,加大执法办案力度,提升执法办案水平,创新执法办案机制,充分发挥食品药品监管职能作用,沧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就全市食品药品监管系统执法办案工作提出五项要求。
一、高度重视执法办案工作,充分发挥食药监管作用
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承担着保卫食品药品安全,维护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的职责,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到经济健康发展和社会稳定。当前,食品药品安全仍处于风险高发和矛盾凸显叠加的阶段,各单位一定要高度重视,充分发挥好这支队伍的重要作用,做到科学安排工作,合理配置人员,有效打击各种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的违法行为。
二、加强执法办案能力建设,推动执法办案水平全面提升
要求各单位每季度召开分析会,在认真研究分析各类违法主体、违法行为特点和本辖区执法办案热点、难点、盲点的基础上,对本辖区“四品一械”办案的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重点行为和薄弱环节进行梳理,确定重点,分阶段、分步骤进行治理。充分发挥监督抽验的技术支撑作用,提高监督抽验的靶向性,最大限度发现并查处质量不合格的食品药品问题。加强执法人员业务培训,不断增强执法办案能力,特别是自主发现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的能力。
三、强化大案要案的查办力度,建立重点案件督办机制
要求各县(市、区)局要采取有力措施,不断加强执法办案力度,始终保持对违法违规行为的高压态势,集中执法力量,重点查处一批违法情节严重、涉案金额较大、社会影响恶劣的重大食品药品违法违规案件。为促进案件查处工作,沧州市局将建立重点案件督办制度,对市辖区内的重大案件进行督查办理,被督办单位应在规定时间内及时将督办案件的处理意见报督办单位。
四、建立完善执法办案激励机制,激发办案人员工作热情
一是开展案件评查活动,提高执法办案水平。每半年组织一次案卷评查活动,评查结果在全系统通报。对优秀案卷及办案人员予以通报奖励,对较差案卷进行通报批评,连续两年被评为较差案卷的办案人员,向其单位建议离岗培训。
二是评选优秀执法人员,充分调动执法人员工作的主动性和创造性。每年对优秀执法人员进行一次评选,对评选出的优秀执法人员将进行通报表彰,并将荣誉载入人员档案,作为年终评选优秀公务员的依据之一。
三是评选十大典型案件,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年终将根据各单位案件办理情况,评选十大典型案件。对案件查处有力、社会影响较好、群众满意度高的,将对相关执法单位及人员进行通报表彰。对违反规定,应当报告而不报告,或对督办案件不及时处理的,将当给予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曝光十大典型案件,对违法者列入失信档案。畅通投诉举报渠道,落实举报奖励制度,充分调动全社会参与食药安全监督的积极性。
四是加强案件汇总分析工作,定期通报全市案件查办情况。沧州市局定期对全市案件查处情况进行汇总分析,每季度分别以汇总表的形式将案件查处情况在全系统进行通报。每半年对案件查处情况进行排名,以正式文件印发各单位,同时抄送当地政府。各单位要按照要求及时报送案件查处情况,做到数字真实,内容完整。
五、强化督导考核,提高案件查办工作效能
沧州市局将加大对各单位的案件办理、依法行政等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力度,促进提升全系统执法办案水平。加大执法办案工作的考核力度,将执法办案工作列入对当地政府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使考核更能体现出各单位的实际工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