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市城镇新增就业5.6万人

10.11.2014  10:09

    河北新闻网讯 截至目前,沧州市城镇新增就业5.6万人,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101.8%,其中,城镇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2万人,城镇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0.74万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4.8万人,分别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101.8%、101%、103%和100%,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7%以内,高校毕业生就业率为89%。

    沧州市专门设立了1000万元的全民创业资金,并规定每年递增5%,积极落实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的16项举措和扶持失业人员再创业的12条措施,制定《沧州市使用失业保险金援企稳岗实施方案》,规范援企稳岗工作流程和补贴资金审核拨付程序,加大小额贷款的扶持力度,将小额贷款的最高额度提高到10万元,并简化了=对担保人的考察环节,1至10月份,发放小额担保贷款9171万元,提供创业帮扶7044人,帮助创业成功1440人。

    沧州市组织了“送政策、进校园”活动,为1.2万名毕业生办理关系介绍、落户、档案结转等服务,1045名高校毕业生与企业签订了就业见习协议,3726名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就业服务部门进行了实名登记,为1827名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发放失业补助金606.27万元,为全市80个见习基地、1009名见习大学生发放见习补贴金622.02万元,组织各类招聘会397场,登记招聘近10万人次,开展职业指导4.1万人次。创建了“大篷车”送服务新模式,将服务内容和联系电话印于车身,把政策宣传和招聘培训搬到集市,实现了全市167个乡镇的全覆盖。开展农民工技能提升“春潮行动”,1-10月份,培训农民工3.2万人次。

    沧州市39个“以奖代补”工作乡镇,平台建设全部达到“六统一”标准,新华、运河两区的86个社区全部开通了人社系统专网,实现了职业介绍、政策咨询、信息查询等服务项目全覆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