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市发放创业担保贷款48138万元
今年以来,沧州市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稳定就业的各项政策部署,以打造亮点、创新机制为抓手,充分发挥创业担保贷款“造血式”扶创业促就业功能,切实解决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就业问题,努力推动沧州市实现更高质量和更充分就业。截至12月底,共发放贷款48138万元,完成目标任务的171.92%;直接扶持创业969人,带动吸纳就业4874人。
一、政策引导,让贷款贴息惠民政策家喻户晓。
一是 印制《创业担保贷款政策宣传页》等5万余份宣传材料,编印创业担保贷款政策汇编500册,制作雨伞、笔筒、体恤衫等宣传品5000余份,向孵化基地、企业、创业园等免费发放。在业务大厅、银行网点、街道社区等场所设立贷款政策咨询台,发放各种宣传品,增强政策宣传的主动性。依托高校举办创业担保贷款政策讲座等主题宣讲活动,提高宣传的针对性,激励大学生更好的创业。 二是 深入企业、女企业家协会、经办银行、孵化基地宣讲政策,受众人数4000余人。参加河北省中小企业“百场万家”公益服务活动,为中小企业宣讲就业创业政策20余场。 三是 在中国劳动保障报、学习强国、河北日报、河北电视台、河北人社、消费日报、沧州日报、微信公众号等新闻媒体发表文章30余篇,扩大创贷政策的覆盖面,真正使创业担保贷款政策入企、入户、到人。从6月10日开始,利用两个半月时间,在电台早晚黄金时间播放创业担保贷款政策,让众多创业者和小微企业知晓创业扶持政策。
二、创新机制,促进创业担保贷款工作可持性发展。
一是 为解决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难题,沧州市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大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力度的通知》,率先在全省加大对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力度,按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贴息,贴息比例由50%提高到100%。今年以来,今年全市为144家小微企业发放贷款3.13亿元,吸纳就业1969人。稳定吸纳就业98%以上。6月4日河北电视台新闻联播头条播出沧州市支持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贴息举措。该做法被“学习强国”进行了专题报道。 二是 实施创业担保贷款全市区域内互通式反担保确认,目前已有111名创业者通过互通式反担保确认,顺利地申请到了创业担保贷款。 三是 为解决县、市区域担保基金差异不均衡问题,研究制定了《沧州市创业担保贷款担保基金额度市级统筹实施办法》,按照“分级筹集、全市集中、分户管理、调剂使用”原则,将全市创业担保贷款担保基金进行整合,切实解决了部分县市因创业担保贷款业务扩大,达到放贷比上限,无法落实就业创业扶持政策的问题。 四是 为提升创业群众政策获得感,打通政策落地的“最后一公里”,让更多的创业者从中受益,支持乡村振兴发展,各级创业贷款担保机构积极创新反担保举措,采取“自然人+贴息”模式,对集中商业圈、大型项目内的创业者以及信用村、信用户开展政策扶持,降低反担保人条件,采取成年子女、近亲属、有经济收入的自然人担保模式。贷款单人申请额度最高20万元,助力乡村振兴。目前已给159名农户发放2755万元创业担保贷款。
三、强化建设,提升创业担保贷款精细化管理水平。
一是 健全工作制度。为进一步规范统一操作规程,出台了创业担保贷款贷前考察等8项规章制度,通过社保、工商等大数据比对,严格审核申请人申请条件,规范贷款用途,确保沧州市创业担保贷款持续健康发展。 二是 规范队伍管理。为牢固树立“便民、务实、高效、普惠”的工作理念,打造一支政治坚定、素质过硬、业务精湛、作风优良、服务高效、清正廉洁的高素质创贷干部队伍,树立红线意识,严格遵守“六不准”,做到“四个杜绝、五个防范”,在创业担保贷款受理、审核、认定、担保、管理等环节严格把关,规范操作,切实防范贷款道德风险。 三是 防控贷款风险。为确保创业担保贷款基金安全,增强合作银行的责任意识,在全省率先实行了担保机构与合作银行分比例共同承担贷款逾期风险,由经办银行承担逾期贷款总额20%的代偿,担保机构与合作银行风险与责任分担,信贷额度更加有保障,提高风险防控能力。举办创业担保贷款风险防控培训,用创业担保贷款发生的真实案例,以案促改,深入分析违法违规问题原因,向与会人员普及了创业担保贷款风险防控知识,观看了廉政教育宣传片。 四是 推动“三化”建设。实施业务规范化、操作信息化、服务标准化建设,准确把握界定申请人员类别,明确创业担保贷款申请人员认定条件,确保创业担保贷款用途合理合规,加大对失信人员惩戒力度,规范流程,强化风险管控,提升了全市创业担保贷款精细化管理水平。 五是 加强贷后管理。为提高创业贷款政策的社会认同度,进一步提升创业担保贷款工作的服务质量,结合党史教育活动,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创业担保贷款调查问卷”活动,通过实地回访或电话回访的形式对全市未结清贷款的2123名贷款人和71家小微企业进行了贷后回访调查问卷,贷款人、小微企业对创业担保贷款政策放款速度、贷款额度、贷款期限、贷款利率等方面满意度均为100%。
更多信息请关注官方微信“河北人社”
(责任编辑:于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