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市“十二五”以来科技创新成效显著
一、高新技术产业增长态势良好。全市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增长保持在20%以上,其中2013年全市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突破200亿元;沧州高新区、中捷高新区先后被省政府批准为省级高新区,沧州高新区正在申报国家级高新区;累计认定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达到111家,其中国家火炬计划重点高新技术企业6家,省级创新型企业6家。
二、科技创新能力明显增强。实施国家、省科技项目255项,资金1.8亿元;申报专利6153项,授权专利4216项;15个县(市)通过了全国科技进步县考核,其中青县、黄骅、南皮、泊头、河间、东光先后被评为国家科技进步考核先进县(市)。
三、企业创新主体地位明显提高。建立国家级科技孵化器1家,国家大学科技园1家,国家级生产力促进中心3家;培育认定科技型中小企业2510家,科技小巨人企业102家;省级产业研究院1家,省级企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10家,省级科技型中小企业示范服务机构10家。
四、农业科技创新取得新突破。实施了国家重大科技支撑项目“渤海粮仓”科技示范工程,沧州作为“渤海粮仓”科技示范工程的发源地,2014年已在10个县(市)示范推广50万亩(复种面积),小麦平均亩产达到455公斤,亩增产83.5公斤,夏玉米平均亩产达到500.052公斤,全市14个县(市)成为全省重点示范区;东光等4个县(市)列为国家富民强县,建立省级农业科技示范园区4个,建立省级科技特派员创新创业基地4个。
五、科技合作与交流不断深化。科技开放意识不断增强,全市企业与国内180余家高等院校、科研单位建立了合作关系,签定技术合作项目210项;建立省级院士工作站10家;河北华斯农业股份有限公司列为“十二五”首批国家国际科技合作基地,那瑞、力源活塞列入首批省级国际科技合作基地。华斯、中钢集团、宏润重工等企业的10个项目列入国家国际科技合作计划。
六、科技创新环境不断优化。市委、市政府多次召开常委会、常务会、市长办公会、市长专题会议专题研究科技工作,制定出台了《关于加强科技创新促进经济转型升级的实施意见》,修订了《沧州市科技进步奖励办法》;落实企业加计扣除减免所得税5095万元,高新技术企业减免税4.77亿元;开展了科技创新“五个十”工程(十大科技创新龙头企业、十大成长性创新企业、十大科技园区、十大科技成果转化应用技术、十大科技创新人物)评选等活动,激发了科技创新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