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中院成立速裁团队打造审判“快车道”

19.11.2019  23:20

   为有效减轻当事人诉累,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在二审案件中积极探索速裁快审程序适用范围,推进案件繁简分流、快慢分道,于今年10月初成立了速裁团队,并于10月14日正式运行。据统计,截至11月14日,沧州中院速裁团队已成功结案147件,其中调撤结案50余件,所结案件平均审理天数为16.5天,比速裁团队成立前平均结案时间缩短了21天。

  据了解,沧州中院速裁团队采用“1+2+1”模式(即1名法官、2名法官助理、1名书记员)运行,由3名办案经验丰富的民事主审法官、6名高学历高素质的法官助理和3名业务能力较强的书记员组成三个紧密协作的审判小组。速裁团队积极与立案庭无缝隙对接,对分管的上诉案件,努力做到“当天立案、当天扫描、当天确定开庭日期、当天邮寄开庭传票”。

  在遵循现行法律规定的前提下,沧州中院速裁团队不断简化审判程序,采取调判结合方式快速结案。在开庭(询问)完毕后,由法官助理在两日内对当事人同意调解的案件进行调解。对调解成功的案件,当即制作调解书;对于不能调解或调解不成的案件,一次开庭结案,并在五个工作日内经合议后制作完成裁判文书。从立案到结案,由速裁团队审理的案件力争在20天内结案,最长不得超过30天,真正实现简案快审速裁、类案专审精判。

  为促进速裁案件管理规范化,沧州中院还制定了二审速裁案件工作规程,确定了速裁工作的基本原则、受案范围、案件审理流程及转入普通程序的相关情形。不论案件标的大小,主审法官和法官助理都认真阅卷,仔细分析研判,坚持做到案件事实说得清、法律依据用得准,努力做到让每一个当事人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