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设区市启动重污染天气Ⅳ级应急响应

27.10.2014  18:06
  • 河北省人民政府网站
  • 2014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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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近日,河北省出现雾和霾天气,中南部地区出现重污染天气。石家庄、保定、衡水、邯郸等设区市于10月24日零时、邢台市于24日11时分别启动重污染天气Ⅳ级应急响应。

      根据气象、环保部门研判会商,近日全省各地冷空气较弱,处于弱气压场中,风速小,气象条件不利于空气污染物稀释、扩散和消除。

      根据各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有关规定,以上各设区市分别启动重污染天气Ⅳ级应急响应。Ⅳ级应急响应期间,各市相关部门倡导公众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减少机动车上路行驶;倡导大气污染物排放单位控制污染工序生产,减少大气污染物排放;化工、钢铁、水泥等大气污染物排放量大的企业,根据大气污染情况适当调整产能,减少污染物排放;施工工地增加洒水降尘频次,加强施工扬尘管理;增加道路清扫保洁频次,减少交通扬尘污染。根据应急预案,当空气质量指数低于200时,Ⅳ级应急响应自行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