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地遭重污染天气 石家庄、廊坊启动Ⅲ级应急响应

09.10.2014  19:02

   河北省多地遭遇重污染天气

   石家庄、廊坊启动重污染天气Ⅲ级应急响应

  10月8日,河北省多个城市能见度较差,石家庄等市遭遇重污染天气。

  根据河北省空气质量发布系统数据,7日开始,河北省多个城市空气质量变差,其中,石家庄、邯郸、邢台、保定、廊坊、衡水等六个城市空气质量为重度污染,石家庄市空气质量最差,空气质量指数(AQI)为274。其余5个设区市中,秦皇岛和沧州为轻度污染,唐山、承德两市为良,张家口空气质量为优。

  10月8日,一些城市污染程度加重。据监测,17时,河北省11个设区市中,石家庄、保定为严重污染,邢台、承德、廊坊为重度污染,唐山、秦皇岛为中度污染,邯郸、沧州、衡水为轻度污染,张家口市为良。

  为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切实保障群众身体健康,石家庄市政府办公厅今天发出紧急通知,决定自10月9日0时启动重污染天气Ⅲ级(黄色)预警应急响应。这是今年秋季以来,该市首次启动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

  根据石家庄市环保局和气象局预报,未来几日,石家庄市地面气压场弱,大气层结构稳定,扩散能力差,气象条件不利于污染物稀释、扩散和消除。

  根据《石家庄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暂行)》要求,启动Ⅲ级(黄色)预警应急响应后,按照重污染天气应急限产、停产企业名单,实施Ⅲ级响应减排措施,确保烟(粉)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量削减30%以上。建材行业停产。发电、热电企业按全市减少用电负荷降低相应发电负荷。加强对建筑施工单位的扬尘控制。增加工地洒水抑尘频次,不能因刮风、上料、运输等原因产生扬尘污染。停止所有在建施工工地的土方、拆除作业。所有渣土车停运。所有能运行的公交车全部上路。保证全市加油站、油库、运油车辆的油气回收设施全部正常运行,油气达标排放等。

  今天,廊坊市启动重污染天气Ⅲ级应急响应。根据预警,8-11日,该市将出现重度污染天气,这期间,主城区环线南龙道、北凤道、东安路、西昌路(含)以内7时至20时,实行机动车限行。黄标车禁止上路行驶。10月8日限行尾号为1和6。10月9日限行尾号为2和7。10月10日限行尾号为3和8。10月11日限行尾号为5和0,尾号为字母的按“0”管理。该市提示群众提前做好出行安排,遵守限行规定。儿童、老年人等易感人群应当留在室内,停止户外运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