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民政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正式发布
9月9日,江西省民政厅联合省发改委正式印发《江西省民政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
《规划》共1.5万字,分发展思路、保障基本民生、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服务国防和军队建设、强化专项社会服务、落实保障措施等六章,共设九个专栏。
《规划》明确,“十三五”时期全省民政事业发展要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提前翻番、同步小康”的战略部署,强化“争资金、争项目、争政策、争荣誉、争品牌”理念,整体推进民政工作管理法治化、业务体系化、工作标准化、队伍专业化、服务精细化、手段信息化,确保民政服务对象尤其是困难群众,兜底保障水平增长幅度略高于全省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幅度,全省民政事业发展主要指标全面达到全国平均水平,部分指标达到全国先进水平,进一步增强民政服务的可及性和服务对象的获得感,到“十三五”末,全省各项民政工作实现横比有进步,纵比有提升。
《规划》提出,实施“7+2”重大工程,即综合防灾减灾备灾设施建设工程、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工程、社会福利服务体系建设工程、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工程、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工程、优抚安置军休服务设施建设工程、专项社会事务服务设施建设工程、老年人长期照护计划、孤残儿童展能计划。在“十三五”期间,要加快完成省级救灾物资储备库迁建工程,推进9个地市级和51个县级救灾储备库项目建设,创建综合减灾示范社区1700个;建设江西省养老服务中心,每个设区市建成1所床位数不少于500张的护理型养老机构,每个县(市、区)建成1所床位数不少于300张的综合性养老机构,每个乡镇完善1所以满足农村“五保”对象集中供养需要为主的敬老(光荣)院,每个街道建成一所日间照料(托养)中心,建成1.3万个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每个设区市至少建立一个居家养老服务信息中心;新(改扩)建儿童福利机构49个,建设5个设区市级精神病人福利机构;新建、改扩建1000个城市社区服务站,1000个农村社区服务站;维修改造37处省级重点烈士纪念设施;建设92个城市公益性公墓和1.2万个农村公益性墓地(骨灰堂)。
《规划》强调,到“十三五”末,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平均标准分别达720元/人、月和470元/人、月,集中供养和社会散居孤儿保障平均标准分别达1600元/人、月和900元/人、月,每千名老年人拥有养老床位数达40张,县级以上区域殡葬服务设施全覆盖,全省殡仪馆火化设备排放符合国家环保要求,火葬区年遗体火化率达100%,城市和农村社区综合服务设施覆盖率分别达100%和70%,每万人拥有社会组织数6.7个,每万人拥有公益慈善组织5个,80%的乡镇(街道)建立一个未成年人(留守儿童)家庭监护缺失临时监护点,每个社区、村(居)委会配备1名儿童保护专干,全省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总量达到4.76万人。(根据江西省民政厅信息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