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撤销永清县东方医药药材有限公司等两家企业药品GSP认证证书的公告

07.12.2016  23:36

关于撤销永清县东方医药药材有限公司等两家企业药品GSP认证证书的公告

永清县东方医药药材有限公司、保定市永祥医药有限公司严重违反《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规定,我局依据《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依法撤销其药品GSP认证证书,现将企业有关信息予以公布。

特此公告。

附件:撤销药品GSP认证证书企业信息

河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6年12月6日

(信息公开类型:主动公开)

附件:

撤销药品GSP认证证书企业信息

企业名称

注册地址

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

许可证编号

GSP证书编号

撤销日期

永清县东方医药药材有限公司

廊坊市永清县刘其营乡胡庄村西

袁伟民

冀AA3160017

HB05-Aa-20150280

2016年12月5日

保定市永祥医药有限公司

保定市北市区南常保村村西

廖文成

冀AA3120010

HB02-Aa-2014063

2016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