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永年村民补偿款欠发 明年起按协议给付

20.11.2014  13:40

    河北新闻网讯(记者周绍谦)近日,河北新闻网网友通过“阳光理政”平台反映“邯郸永年南沿村镇征占耕地15年 补偿款仅兑现3年”的问题,邯郸市国土资源局通过“阳光理政”平台做出回复表示,经沟通查证,该网友承认2013年前其占地补偿款已全部抵顶清。从2014开始,每年将按占地补偿协议给付其1476元,网友表示满意。

     网友通过“阳光理政”平台反映的问题:

    邯临公路永年段(邯郸到临清),1998年 因该公路扩建,占用永年县南沿村镇西王庄村10余户村民土地。

    南沿村镇政府西王庄村委会与村民签订的征地补偿协议规定:粮田,每亩每年800元,菜田每亩每年1200元,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直至下一轮土地调整,协议自动作废。

    然而,村民只拿到了3年的补偿款后,并为迎来新一轮的土地调整,政府承诺的征地补偿却无故终止。

    永年县西王庄村民张志魁出示的一张盖有该村委会,南沿村镇人民政府公章的《征地补偿协议书》,该协议书载明邯临公路占地补偿,粮田,每亩每年800元,菜田每亩每年1200元,每年补偿款发放分夏秋两季各一次,合同自1998年10月份签订之日起生效,直至下一轮土地调整,协议自动作废。

    可是,村民张志魁等10余户,自从签订合同后只顺利拿到了3年的补偿款,在没有对土地进行调整的前提下,村委会和镇政府单方面违约,停止了对村民征地补偿款的发放。

    失地村民为要回补偿款跑断了腿,每年到镇政府找领导不下10余次,每次镇政府的答复是:“镇政府没钱”。

    找镇政府解决不了,无奈之下的村民只能跑到县政府。接待人员做完记录后便让回家等消息,却一直未解决。自签订征地补偿款的协议后已经14年了,年年去镇政府,县政府要补偿款,但都未能如愿。

    本该属于我们的补偿款为何政府那么百般推脱,不信守承诺,让我们跑断腿都要不回来!

    希望政府能够依法按照签订的协议,及时兑现老百姓的征地补偿款!

     邯郸市国土资源局通过“阳光理政”平台做出回复:

    经广府生态文化园区国土分局与南沿村镇政府沟通查证,南沿村镇政府、西王庄村委会已经多次召开会议研究,并和反映人张志魁耐心细致沟通,且对其目前生活给予关心和照顾,获得张志魁理解,张志魁承认2013年前其占地补偿款已全部抵顶清。从2014开始,每年按占地补偿协议给付其1476元。上述情况已和张志魁签署协议,张志魁表示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