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2015年度全省水运工程设计、施工、监理企业信用评价结果的公示

29.03.2016  19:28

 

根据交通运输部《水运工程设计和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办法(试行)》、《关于印发<河北省水运工程设计和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实施细则>的通知》(冀交基[2015]567号)、《公路水运工程监理信用评价办法》(交质监发[2012]774号)和《关于做好2015年水运工程设计、施工、监理信用评价工作的通知》(交办水函[2016]21号),我厅已完成2015年度全省水运工程设计、施工、监理企业信用评价工作,现将评价结果公示。公示日期为2016年3月29日至4月12日。

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均可在公示期内向河北省交通运输厅进行举报或申诉(地址:石家庄市裕华东路509号,邮编:050031,联系电话:0311-83054685)。举报及申诉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或签署真实姓名并附联系地址、邮编和电话,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 2015年度全省水运工程设计、施工、监理企业信用评价信用评价结果。

   

 

2016年3月29日

附件1:2015年度水运工程监理企业信用评价结果.xls  附件2:2015年度水运工程设计企业信用评价结果.xls  附件3:2015年度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结果.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