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资源费改税 我市开出全国首张水资源税税票

02.08.2016  21:35

7月1日起我国全面推开资源税改革, 水资源由费改税, 河北省成为全国首个试点省,昨天,裕华区地税局开出了全国首张水资源税税票。据了解,这是这是继5月1日营改增试点全面推开后,我国推出的又一重大税制改革。

今天上午一上班,来自河北金环包装有限公司的会计主管在裕华区地税大厅在办理完相关水费审核后,从前台开出了全国水资源费改税后的首张水资源税税票。

郑银宝告诉记者,他们企业是一家生产包装的企业,由于企业所在地在公共供水覆盖范围外,企业一直使用自备井取水,一年的水量使用大约是4000立方米,在水资源费改税之前,一年需要交纳给当地水务管理部门的水费大约是8000元。此次水资源费改税后,因为石家庄属于地下水超采区,企业使用一立方米的地下水需要交纳4元的税,总计需要交纳1.6万元的水资源税税费,这使得企业用水成本增加了一倍,为此郑银宝坦言,企业下一步将会加大技改和生产工艺的提升,使用水量降下来。

据了解,2015年,裕华区全区水资源费共计征收了111万。此次为顺利推进水资源费改税,裕华区地税局在地税大厅开设了专门的绿色通道,当地水务部门也派出工作人员到地税办税大厅开展联合办公,极大的方便了企业

据了解,此次河北省在全国率先试点开展的水资源税改革,将地表水和地下水纳入征税范围,实行从量定额计征,对高耗水行业、超计划用水以及在地下水超采地区取用地下水,适当提高税额标准,正常生产生活用水维持原有负担水平不变。在总结试点经验基础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将选择其他地区逐步扩大试点范围,条件成熟后在全国推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