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资源税调节杠杆作用成效明显 截至2018年底河北省关停城区自备井5416眼
“吨钢耗水从2017年12月的3.1吨下降到2018年12月的2.1吨,年节约用水600.5万吨。水务部门核定取水量同比下降47.47%,缴纳水资源税同比减少779.67万元。”近日,拿到去年交出的节水账单,曾经的耗水大户,河钢集团宣钢公司的财务科科长李海军很是满意。
作为全国第一个实施水资源税改革的试点省份,河北省自2016年7月1日起启动实施水资源税改革。2017年,全省工业地下水用水量减少9.13亿立方米,同比下降41%,相对节约用水5.15亿立方米。截至2018年底,全省关停城区自备井5416眼,规范了4.2亿立方米的取水行为,全省1.73万户水资源税纳税人累计申报水资源税40.71亿元。
“水资源税改革有效抑制了河北省不合理用水需求,2017年、2018年全省非农用水量均呈下降趋势。改革后,使用地下水的税负远远高于地表水的税负。同时调高了高耗水企业和特种行业的税额标准,倒逼企业采取节水措施,政策导向作用明显。在减少水资源消耗的同时,也减轻了企业税收负担。”省税务局资源和环境税处处长葛亚萍表示。
钢铁企业是高耗水行业之一,水资源税改革切实让河北省钢铁企业的节水意识大大增强。“水资源税改革,不仅提升了公司主动节水意识,也逼迫企业积极改进工艺,创新技术,提高用水效率。2018年,企业投资5000余万元用于各分厂水质改善、二次水循环利用及污水零排放等工程,全年用水量比2017年降低了680.95万吨。2018年缴纳水资源税3099.63万元,较2017年减少27.06%。”唐山燕山钢铁有限公司财务部部长田连美说。
水资源税改革有力促进了热电企业的水资源综合利用,降低了企业税收负担。河北华电石家庄热电有限公司全面开展管理性节水、结构性节水、工程性节水,收到良好效果。2018年,该公司用水量同比下降282万吨,缴纳水资源税同比减少1028万元。
水资源税改革以来,河北省税务、水利部门建立健全联席会议、信息交换、联合检查、协同监管等工作机制,持续完善“税务征管、水利核量、自主申报、信息共享”的水资源税共治模式,加大取水许可证规范化管理,严厉打击未经批准擅自取水行为。同时按照“一户一证一档”原则,全省共补办取水许可证4500余套,取用水许可证发证率提高到95%以上。(李子龙 马建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