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加速水资源税改革 以税收杠杆激活节水红利
作为全国唯一的水资源费改税试点地,河北省水资源税改革工作推进顺利。国内机构认为,从水资源税开征一年多来的情况看,改革倒逼一些企业减少取用地下水,转变用水方式,采取节水措施的成效初步显现,总体显现出“三倒逼两提升”政策效应。
作为我国首个水资源税试点,河北税改于2016年7月1日起正式启动,并于8月1日成功开出我国历史上第一张水资源税票。自此,河北水资源税改革至今已历经整整一年、十二个征期。
水资源税试点如何助力河北破解水资源难题?核心就在于利用税收杠杆调节水需求。据经济参考报此前报道,试点一年来,水资源税的开征,促使企业围绕“节水”做文章。公开资料先灰色,当前税改“绿色”红利显现,用水户节水意识普遍增强,2016年全省总用水量比2015年减少近4.4亿吨。
业界普遍认为,水资源改革之所以在河北先行拉开序幕,主要是因为取用水资源涉及面广、情况复杂,据经济日报8月25日消息,“河北省是全国水资源最贫乏的省份之一,也是唯一没有大江大河过境的省份,水资源先天不足,人均为全国平均水平的七分之一左右。”河北省财政厅副厅长李杰刚介绍说。作为一个缺水大省,河北的经济社会发展不得不长期依靠超采地下水来维持。
为确保改革平稳有序实施,国家先在水资源匮乏、地下水超采严重的河北开展试点。同时,河北省规定了一系列优惠政策,包括对于取用污水处理回用水、再生水、雨水等非常规水源免除征收等。改革实施以来,用水企业以水定产、适水发展的理念不断加强,高效节水工程和技术措施得到广泛应用,社会节水意识普遍增强,实现了从“要我节水”到“我要节水”的转变。
政策执行中,高耗水行业水资源利用成本大幅增加,倒逼企业调整生产用水方式,主动加大节水设备投入力度,提高水资源综合利用水平,减少生产耗水量。针对严峻的水资源形势,对于取用污水处理回用水、再生水等非常规水源免征水资源税,对超计划用水,严格按照水资源税额标准的2至3倍征收。目的就是为了通过差别化税率,引导企业调整用水结构,少用稀缺的地下水,尽量使用地表水。
水资源税改革将原来收取的水资源费降为零,改征水资源税,按照鼓励使用再生水,合理使用地表水,抑制使用地下水的原则设定税额标准。差别税额倒逼企业加大投入,积极采取节水措施,主动转变用水方式,实现转型升级。通过水资源税改革,税收调节社会用水需求的效应初步显现,一定程度上抑制了地下水超采,增强了社会特别是企业节约用水意识,对于水资源保护和节约使用将发挥积极作用。
水资源税改革将原来收取的水资源费降为零,改征水资源税,按照鼓励使用再生水,合理使用地表水,抑制使用地下水的原则设定税额标准。很快,地下水税负高于地表水等一系列管控措施的实施,使得优化用水结构、抑制地下水超采的作用也逐步显现。截至目前,全省累计关停自备井超过900眼。
“河北水资源税试点不仅确保了水资源费税平稳转换,同时还为今后进一步推进环保税等地方税改革锻炼了队伍、积累了经验。”李杰刚表示。作为肩负着探索可复制可推广经验重任的首个试点,河北水资源税改革已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模式,为下一步水资源税试点红利在更广范围内释放铺好了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