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水资源保护规划》(2016-2030年)印发实施
为科学有效保护水资源和合理开发利用,实现水资源永续利用,河北省水利厅于2017年10月10日印发了《河北省水资源保护规划》(2016-2030年),这是我省印发实施的第一部水资源保护规划。《规划》是按照水利部关于开展全国水资源保护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要求,由省水利厅组织编制,并征求了省直相关部门意见,经反复修改后印发实施,《规划》的印发实施,将对我省今后一个时期,水资源有效保护和开发利用起到重要的指导和引领作用。
《规划》结合了近年来我省开展的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水污染防治等相关规划成果,与《全国水资源保护规划(2016-2030年)》相衔接,全面分析了河北省水资源保护的现状、存在的问题和面临的形势与需求,提出了河北省水资源保护目标、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是今后一段时期水资源保护工作的重要依据。
按照《规划》要求,到2020年,全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水质有效改善,重要江河湖库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达到75%;全省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的比例为100%,农村饮用水水源水质达标率达到80%以上;重点地区地下水水质明显改善,地下水超采区得到严格控制,压采地下水超采量51亿-54亿m³,压采率不低于85%,基本实现地下水采补平衡;水源涵养区、江河源头区等重要生态功能区域得到有效保护或修复,受损的重要地表水和地下水生态系统得到初步修复,主要江河湖泊水生态系统得到基本保护。到2030年,江河湖库水功能区基本实现达标,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提高到95%以上;水体基本消除劣Ⅴ类,城市基本消除黑臭水体,湖库水体富营养化状况得到显著改善;全省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总体达到100%;现状地下水超采量全部得到退减,地下水实现采补平衡;受损的重要地表水和地下水生态系统得到基本修复,江河湖泊水生态系统得到有效改善。
来源:厅水资源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