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户欠80多元水费房东交200多元滞纳金

04.11.2014  12:59

律师:房东一定查验租户水、电、暖等是否欠费

□社区记者 杜慧

这两天,家住藁城区藁城医院家属院的常女士遇到一件烦心事:她家租房户拖欠水费80多元,由于她收房时不知情,一年多时间过去了,她去交水费,被告知还要缴纳滞纳金230多元。

常女士在藁城医院家属院有一套闲置房产。2012年,她将该房产对外出租,“当时,我与租户约定,对方水电暖自理。”常女士原以为租户会按时缴费,对方租了一年,隔年5月退了房。此后,这套房产一直闲置,直到前不久,常女士打算重新装修入住。

然而,她到自来水公司去缴费,被告知从2012年11月至2013年5月,她家共拖欠水费80多元。此外,她除了要补交这笔欠费外,还要额外缴纳230多元的滞纳金。

他们给我打出了我家的供水对账单后,自来水公司说滞纳金是按照每天千分之五缴纳的。”常女士感到无法理解,“拖欠水费还要交滞纳金?而且按照规定,如果用户1个月不缴水费,自来水公司可以办停水。”常女士认为,若自来水公司提早停水,她家损失也不会这么大。

昨日下午,记者就此事咨询了藁城区自来水管理处,一位工作人员表示,按照相关规定,如果水用户逾期不缴费,每日按千分之五收取滞纳金。那么,是否有规定水用户1个月不缴费可以停水,他表示有类似规定,“不过,这要看水用户的情况而定。

随后,记者从石市供水集团了解到,根据《石家庄市城市市区供水管理办法》第47条第九项规定:“用户接到水费通知单后15日内未按规定缴纳水费的,自第16日起,每日按照千分之五收取滞纳金。

对此,河北明杰律师事务所主任王惠民认为,常女士的遭遇主因是租户拖欠了水费,常女士在缴纳欠费和滞纳金后,有权向租户追偿。至于自来水公司为水用户办停水一事,王惠民认为,供水涉及百姓民生,一般情况下,如果不是长期恶意欠费用户,自来水公司无权轻易停水。

他提醒房东,在租户交房时,一定要查验水、电、暖、物业费等费用是否拖欠,办清结算手续,以免带来不必要的麻烦和损失。

编辑: 孙丽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