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4年河北省水泥等四类产品专项监督抽查情况的通报

28.03.2015  00:39

冀质监函﹝2015﹞21号

 

河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关于2014年河北省水泥等四类产品专项监督抽查情况的通报

 

各设区市质监局,定州、辛集市质监局:

2014年8月,省局按照《关于2014年全省对水泥等产品开展专项监督抽查的通知》(冀质监函[2014]218号)要求,对水泥、标准件、洗精煤、煤焦油等四类产品开展了专项监督抽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抽查的基本情况

本次专项监督抽查了333家企业的378批次产品,经检验311家企业的354批次产品合格,22家企业的24批次产品不合格,平均抽查不合格率为6.3%。

表1:专项监督抽查情况统计表

产品名称

抽查生产企业数

合格企业数

不过企业数

企业不合格率

抽查批次数

合格批次数

不合格批次数

批次不合格率

水泥

183

174

9

4.9

184

175

9

4.9

紧固件

56

44

12

21.4

100

86

14

14

煤焦油

50

49

1

2.0

50

49

1

2.0

洗精煤

44

44

0

0

44

44

0

0

合计

333

311

22

6.7

378

354

24

6.3

从抽查企业规模看,抽查大型企业产品13批次,均合格;抽查中型企业产品107批次,不合格率为1.0%;抽查小型企业产品246批次,不合格率为9.4%。

二、抽查产品质量状况

(一)水泥。本次水泥产品专项监督抽查涉及183家生产企业的184批次产品,经检验9家企业的9批次产品不合格,抽查不合格率为4.9%,较2013年降低了2.3个百分点。本次专项监督抽查检验项目为通用水泥的主要质量指标水泥强度和氯离子,检验发现的不合格项目均为氯离子,同时有4家企业的产品该项目数值在临界值。唐山市天路水泥有限公司的产品氯离子含量高达0.73%,超过了标准值0.06%的12倍。另有5家企业超标3倍以上。

从抽查企业规模看,抽查大型企业12家,中型企业44家,抽查不合格率均为0。抽查小型企业127家,抽查不合格率为7.1。反映大中型企业质量保障能力较强,质量较好。

本次抽查跟踪了  2013年水泥产品质量河北省联动监督抽查的企业162家(见表2),迁安市黎明水泥有限责任公司、玉田县盛兴水泥有限公司连续两次省级监督抽查不合格。

表2:水泥产品质量专项监督抽查生产企业跟踪抽查情况

2013年抽查不合格企业数(家)

跟踪抽查到的企业数(家)

跟踪抽查到的2013年抽查不合格企业(家)

跟踪抽查到的2013年抽查合格企业(家)

总数

本次抽查合格企业数

本次抽查不合格企业数

总数

本次抽查合格企业数

本次抽查不合格企业数

19

162

10

8

2

152

147

5

本次抽查了我省产业集中区唐山、石家庄、邯郸、邢台市,抽查情况见表3。唐山市、邢台市抽查不合格率有所提高。

表3:产业集中区产品抽查情况

序号

市、地

获证企业数

抽查企业数

抽查企业数占获证企业数的比例(%)

抽查企业数占抽查总数的比例(%)

不合格企业数

企业抽查不合格率(%)

1

唐山

85

73

85.9

39.9

6

8.2

2

石家庄

56

25

44.6

13.7

1

4.0

3

邯郸

32

23

71.9

12.6

0

0.0

4

邢台

22

17

77.3

9.3

1

5.9

(二)标准件。本次抽查了邯郸、沧州两市56家生产企业的100批次产品,经检验44家生产企业的86批次产品合格,12家企业的14批次产品不合格,抽查不合格率为14.0%。本次抽查企业均为小型企业,检验发现的主要不合格项目是螺纹精度和外观尺寸,其直接关系到紧固件产品的通用性、互换性、使用寿命和连接强度,特别是螺纹精度指标关系连接强度,是造成安全事故重大隐患。这些项目不合格反映个别生产企业为了降低生产成本,人为减少用料,不按国家标准生产。永年县太一紧固件制造厂连续两次省级监督抽查不合格。

(三)洗精煤。本次抽查了唐山、石家庄、邯郸、邢台、张家口、保定等6市的44家生产企业的44批次产品,经检验全部合格,洗精煤产品已连续三年合格率为100%。目前洗精煤企业受经济形势和环保压力,关停较多,据初步统计占企业总数的84.5%,开工企业多为大中型企业,从本次抽查企业规模看,大中型企业占56.8%。而且抽检批次近一半来自隶属开滦集团和冀中能源集团的各大矿,因此抽查合格率一直较为稳定。

(四)煤焦油。本次抽查了唐山、邯郸等5市的50家生产企业的50批次产品,经检验49家生产企业的49批次产品合格,1家生产企业的1批次产品不合格,抽查不合格率为2.0%。根据煤焦油生产企业的规模,本次抽查中型企业较多,占总数的78%。不合格企业的不合格项目是黏度。黏度超标主要是因为企业实际生产过程中工艺控制不严格,操作不规范。

三、工作要求

(一)将本次抽查不合格企业,列为监管重点,督促企业加强质量管理,严格按照标准要求组织生产,落实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并列入跟踪抽查的对象。

(二)针对本次监督抽查发现的不合格企业,各企业所在地质监局要依法依规认真组织后处理工作,并于2015年1月30日前将后处理情况上报省局。不按时上报的,省局将予以通报。

(三)针对本次抽查中反映突出的质量问题,特别是水泥产品氯离子超标问题,唐山、石家庄、邯郸、邢台等重点区域,要加强对企业的日常巡查和检查,发现问题严重的,要形成专报上报政府。

(四)针对连续两次监督抽查不合格的企业,要严格按照《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办法》(133号令)的要求进行处理。同时按照《关于开展产品质量监督约谈工作的通知》(质检监函[2012]79号)的要求,对企业进行约谈。

附件:专项监督抽查不合格企业名单

 

 

                                                    河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5年1月20日

(依申请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