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水污染防治实施方案出台 关停所有直排企业

03.06.2015  20:45

    燕赵晚报讯(记者 崔虹)今年,省会将实现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其中,确保岗南水库、黄壁庄水库主要水质指标稳定保持在国家地表水Ⅱ类水质标准,集中式地下饮用水源地水质稳定达标。这是日前出台的《石家庄市2015年水污染防治实施方案》规定的。

    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

    对于今年的工作目标,《方案》中明确规定: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岗南水库、黄壁庄水库主要水质指标稳定保持在国家地表水Ⅱ类水质标准,集中式地下饮用水源地水质稳定达标,确保全市境内南水北调水质安全,禁止超过地表Ⅲ类水体的排水进入饮用水源地二级保护区以内。

    洨河水质稳定达到省考核指标,力争达到地表水V类水质标准;汪洋沟水质进一步改善,达到省考核指标;磁河出境断面水质达到省考核指标,非汛期确保无水;全面实施滹沱河湿地建设和生态修复工程,实现河流水质明显改善,非汛情不出境;消灭河流“脏乱黑臭”现象,丧失使用功能(劣于V类)的水体断面下降15%。

    全市所有企业排水必须进入污水处理厂;所有污水处理厂年底前必须全部达到一级A排放标准;污水处理厂污泥按国家及省有关要求无害化资源化处理。同时要确保完成“十二五”海河流域规划项目。

    与保护水源无关项目不得进入保护区

    加快实施滹沱河、冶河(绵河)上游拦污、导污、治污工程设施建设,有效防范上游来水对岗黄水库造成的环境风险。

    建设岗南、黄壁庄水库一级保护区隔离防护工程,禁止一切与保护水源无关的项目、行为、人员进入岗南、黄壁庄水库一级保护区。同时,建立黄壁庄水库统一综合执法机构,解决黄壁庄水库地处平山、灵寿和鹿泉三县交界,多头管理混乱问题。

    启动西柏坡、温塘镇、下槐镇、古月镇、小觉镇、苏家庄等6个重点镇污水处理厂建设,并确保平山县城及周边村庄所有生产生活污水全部进入污水处理厂处理。

    清理非法入河和入库工业排污口,取缔上游直排河流的涉水污染企业,所有工业污水不得排入水库河流。禁止灵寿县城污水直接排入滹沱河地下饮用水水源地。

    同时,在地表水源二级保护区范围内和地下水源一级保护区范围内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技术和病虫害绿色防控技术,减少化肥、农药等农业投入品的使用。

    集中收集处理市区段滹沱河河道外垃圾

    清理市区、正定县、鹿泉区段滹沱河地下水源地保护区河道外垃圾,并进行集中收集处理。

    禁止在市区生活饮用水地下水源一级保护区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禁止在二级保护区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

    定期对污水管网进行检测,特别是与输水管网并行或交叉部位,严格防止对输水管网或地下水造成污染。

    督促石油化工企业对容器、机械、设备、管道发生泄漏的部位,提出地面防渗方案;严厉打击通过渗坑渗井向地下水体排污及偷排偷放等恶意排污行为,保护地下水安全。

    关停所有直排企业 恢复洨河生态系统

    关停所有直排企业,企业污水全部进入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一级A标准后排放。建设石家庄市河流水质监控发布平台,及时发布主要河流县域出境水质监测数据,提高县域河流水质情况的公众知情权,7月底前投入使用。年底前,制定主城区现有钢铁、有色金属、造纸、印染、原料药制造、化工等污染较重的企业搬迁计划或依法关闭方案。

    对滹沱河、磁河(木刀沟)、洨河、沙河、槐河、泲河、冶河、汪洋沟等8条河道沿线的垃圾进行重点治理。启动洨河下游河道深度治理修复工程,通过提高河流自净能力,恢复河流生态系统。建设洨河沿线村庄排污管网或污水处理厂,封堵入河排污口,禁止宿村等乡镇、村庄污水直接排入河道。6月底前,完成汪洋沟沿线水质自动监测站建设工程和32家重点企业视频监控系统建设。9月底前,完成高新区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工程,确保出水达到一级A排放标准。

    槐河、泲河确保无超标河水排出县界,出境水质主要指标稳定达到地表水V类标准。赞皇县、高邑县、元氏县污水回用率达到30%。

    主城区3年内实现污水基本全收集、全处理

    加快污水处理厂新建、升级改造工程,实现县城和市区污水全部处理,并达到一级A排放标准。年底前完成全市乡镇级污水处理厂和管网建设方案制定工作,力争在2020年乡镇污水处理率达到85%。进一步完善污水管网建设,利用5年时间实现建成区范围内污水管网全覆盖,主次干道雨污全分流,确保所有污水进入城镇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主城区3年内实现污水基本全收集、全处理。

    年底前,25个海河流域规划项目必须全部建成并通过环保验收。对年底前未能完成工作任务的县(市)、区实施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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