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水利厅组织对2013年度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建设工程进行绩效考核

14.07.2014  21:04

              为加强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建设工程项目建设与管理,提高工程质量和管理水平,近日,省水利厅组织相关专家和管理人员,采取内业外业相结合的方式,通过听取县级工作情况汇报、查阅档案资料(财务凭证)、野外工程实地抽查等,对24个县2013年度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建设工程进行绩效考核。

              通过考核组织领导、前期工作、资金管理、建设管理、工程质量与进度5项内容,对22个评价指标分别打分,确定了8个优秀等次县、14个良好等次县和2个不合格等次县,并将考核情况通报有关设区市、县。按水利部《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建设工程管理办法》规定,经与省财政厅协商,暂停2个不合格等次县2014年度工程建设任务。


来源:厅水保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