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民资真正成为政府的“合作伙伴”

20.05.2015  12:23

各省市已公布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项目计1940项,涉资总额达2.6万亿

国务院常务会议13日部署推广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模式,引发社会高度关注。据记者在各地采访了解,对于这一举措,“社会资本”的态度趋向积极,但也疑虑重重。专家认为,当前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的推广还面临诸多难点,但只要建立健全机制,有针对性地推出规则、采取措施,民资就能真正成为政府的“合作伙伴”。

困境:“表态容易,伙伴难觅

决策层的高度重视,让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迅速成为经济领域议论、关注的焦点。

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最大特点是双方形成的是一种伙伴关系。简单来说,不是政府要你做、指挥你做,而是双方有共同意向的基础上商量着怎么做。

合作关系的根本性改变激发了社会的热情,也推动了项目“如潮涌来”。来自广发证券的统计显示,目前各省市已经公布的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项目计1940项,涉资总额达2.6万亿。

但在社会热情走高的同时,也不乏犹豫和观望。一些民营企业家就向记者表示,他们既担忧政府“通吃”,又担忧出现问题后民告官遭遇“官不理”。现状也说明了这种担忧,一些地方推出的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项目确实陷入了一种“表态容易,伙伴难觅”的困境。

三个“担忧”制约社会资本的“PPP热情

在政策暖风频吹的背景下,企业家们对宏观政策面十分有信心,但对现实中的实际操作却有三个“担忧”。

担忧一,签了合同不守约。采访中,不少企业家对记者表示,换届风险、兑现风险、随意性风险,这些都是合作的潜在威胁。

担忧二,有了股权没“话权”。一些企业家反映,一些地方对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模式的开放程度不够,民资尽管有股权,但往往只能屈居“小股东”位置,在决策、管理等方面缺少话语权。

担忧三,赚了钱不分或少分。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很多都需要二三十年的建设期,投资大、回收周期长、利润低。

唯恐民资占便宜,这是导致不少相关项目失败的一种突出心态。”中山大学岭南学院财税系主任林江说。

需培育契约精神和建立保障机制

针对当前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的一些问题,不少专家和企业家呼吁要加快培育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参与各方尤其是地方政府的契约精神,并建议探索建立三大机制,保障社会资本的合法权益。

一是建立风险分担机制。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研究员孙洁认为,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有一个基本原则,就是由更有承担风险能力的一方来承担风险。

二是建立基于成本的调价机制。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大多时间跨度长,因此必须建立调价机制,否则社会资本极有可能因成本等原因难以为继、陷入困境。

三是探索建立项目退出机制。在项目资金引导方面,目前只有入口没有出口,没有交易平台,资金的退出机制匮乏。专家认为,建立退出机制和完善配套金融政策对于有效改善社会资本的积极性有重大作用。 (新华社广州5月19日电)

编辑: 郑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