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日报:民资参与重大水利建设将获优待
国家发展改革委表示将进一步推进水利投融资体制改革——
民资参与重大水利建设将获优待
本报记者 顾 阳
“做好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工作,既是提升我国防汛抗旱能力、保障水安全的基础性工作,也是实施定向调控、激活力、补短板、强实体、惠民生的一项重要举措。”在10月14日举办的加快推进重大水利工程建设新闻发布会上,国家发展改革委秘书长、新闻发言人李朴民表示。
今年以来,为发挥好投资对稳增长的关键作用,国家相继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前8个月,全国固定资产投资增速虽同比回落,制造业、房地产开发投资增速也有所放缓,但基础设施投资依然保持较快增长。作为重点领域之一,重大水利工程前期工作和建设任务的落实总体进展顺利。
“下一步,将进一步加快推进重大水利工程建设的各项任务,抓紧制定创新筹资机制的政策措施,协同推进重大水利工程建设与管理,确保重大水利工程建设科学、有序推进。”李朴民说。
“2014年安排用于重大水利、农村饮水安全等各项水利建设的中央预算内投资达到767亿元,比去年增加50亿元。截至目前,这部分中央预算资金已全部下达完毕。”李朴民表示,要对建设条件成熟的项目,抓紧安排资金,力争尽早开工建设。
据悉,目前在建和今明两年、“十三五”时期陆续开建的重大水利项目共172项,在建水利项目投资约6000亿元左右。
“已有河南出山店水库、陕西引汉济渭、广西大藤峡水利枢纽等13个工程的项目建议书或可研报告获批,辽宁猴山水库、湖南莽山水库等47项重大水利工程正在进行评估。”国家发展改革委投资司副司长张明伦表示,在重大水利工程建设中将进一步推进水利投融资体制改革,放宽市场准入,创新融资机制,鼓励和吸引社会投资参与具有一定经济效益的重大水利工程建设。
张明伦表示,将鼓励社会资本以特许经营、参股控股等形式参与具有一定收益的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和运营,建立健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机制,合理选择BT、BOT和股权投资等合作模式。对鼓励社会资本参与的、有一定经营收益的重大水利工程,政府投资将给予优先支持,并通过投资补助、资本金注入、贷款贴息等方式引导和扶持。
在创新融资方式上,将探索利用工程供水发电等预期收益质押贷款,充分发挥政策性金融机构的作用,为重大水利工程建设提供长期稳定、相对低成本的资金支持。此外,将进一步完善价格形成机制,确保项目的合理盈利水平,增强吸引社会投资的能力。
“比如水利工程的供水价格,应该按照补偿成本、合理收益、优质优价、公平负担的原则合理确定,并根据供水成本变化和社会承受能力等适时进行调整。”张明伦说。
终端配套设施不完善,一直是困扰重大水利工程建设的“最后一公里”问题。对此,国家发展改革委农经司司长高俊才表示,要统筹考虑好“最先一公里”水源和“最后一公里”灌溉渠道,要防止重水源轻渠系,防止重骨干轻配套,还要防止重规模轻效益。
据悉,“十二五”规划提出发展5000万亩高效节水灌溉面积的目标,到去年底,高效节水灌溉面积已达到7000万亩,到“十二五”末,这一数字有望超过1亿亩,是规划目标的2倍。
高俊才表示,在172项工程中,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土资源部等多个部门正通过多种渠道安排资金,用于大型灌区的渠系配套以及田间节水灌溉试点工程的建设。
高俊才透露,目前国家发展改革委正会同水利部、财政部等部门一起研究制定农业综合水价改革的试点方案,“农业水价高了,农民承受不了,但水价过低不利于节水。农业综合水价改革就是要在这两点之间找平衡,既要保证农民增收、负担不增加,又要促进节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