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民族宗教事务厅办公室关于为《中国民族年鉴》2016卷提供有关材料的通知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民族宗教局:
为配合国家民委做好《中国民族年鉴》2016卷编撰工作,根据国家民委办公厅的通知和厅领导要求,现就提供材料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供稿内容
(一)自治县民族类信息(详细内容见附件)。
(二)民族乡有关情况统计(详细内容见附件)。
二、撰稿要求
(一)全面反映2015年内民族工作的大事、要事、新事,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新成就,确保重大事件和典型事件不遗漏。
(二)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选取最能反映本地区本部门年度工作实绩的内容撰写条目,注重所选材料的客观性、真实性、指导性。
(三)资料筛选务必认真细致,数据处理必须准确无误,确保条目时间、地点、人物、事件等要素明确、具体、完整。
(四)栏目与条目层次清楚,条目标题与内容一致,一事一题,开门见山;文字简明扼要,结构合理,逻辑性强。严格按提纲所列内容顺序逐项编撰,空缺部分加注“此项无内容”。
(五)供稿由各市汇总上报。为便于核对相关资料,每一条目后面注明撰稿人姓名及联系方式。
(六)截稿时间。请于6月30日前将打印稿盖章后报省厅办公室,同时发送电子文档至电子邮箱。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郭红军 电话:0311—87904030,13503211577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河北省民族宗教事务厅办公室
2016年2月15日
附件1: 民族自治县稿件编写提纲.docx
附件2: 民族乡稿件填写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