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厅举行“第三批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示范单位”授牌仪式

15.07.2016  12:37

  7月4日,我厅举行“第三批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示范单位”授牌仪式暨部分市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座谈会。

  会上宣读了国家民委关于命名第三批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示范单位的决定,丁辉副厅长代表国家民委为石家庄市北新街社区、邯郸隆润纺织有限责任公司和河北师范大学附属民族学院3个全国创建示范单位颁发奖牌。石家庄、邯郸两市民族宗教局主管副局长,3家示范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分别交流研讨了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典型经验及下一步工作思路和设想。 

  丁辉在讲话中指出,近年来,全省各级各有关部门全面贯彻执行党的民族政策,把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作为一件关系全局的大事来抓,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纳入精神文明建设全过程。各地因地制宜、科学施策,注重创新、稳步推进,创建活动不断深化,内涵不断拓展,形式不断丰富。他要求,一是要切实把创建活动摆到更加重要的位置。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坚持绵绵用力、久久为功,切实把民族团结这个基础工程、百年工程夯实建好;进一步争取各方面支持,为创建活动顺利开展积聚资源、增加合力;进一步加强机制制度建设,推动创建活动健康有序发展。二是要实现创建活动全社会广覆盖。要按照习近平总书记的新要求,主动适应民族工作新常态,坚持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巩固已有阵地,加紧弥补空白,不断拓展创建活动的覆盖面和纵深度。要抓住社区民族工作这个基础,加强少数民族服务管理工作。把民族团结进步创建贯穿国民教育体系,在各级各类院校加强中华民族共同体教育。同时,要重视在新生代和“两新”组织中开展创建活动,吸引更多社会力量参与到创建活动中来。三是要进一步促进创建活动人文化、实体化、大众化。改变单一的“大水漫灌式”宣传方式,多搞“滴灌式”的方法,从宣传主题到形式内容要充分照顾不同民族的心理特点,以群众喜闻乐见的方法开展活动。要善于运用新技术、新媒体,多渠道、全方位地开展创建活动。要把“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作为是创建活动的重要抓手,长期坚持,不断创新方式方法,探索让人耳目一新的大众化举措,扩大综合效应。

  会后,潘冬青厅长会见受表彰单位代表并合影留念,希望受表彰单位珍惜荣誉,进一步提升创建水平。各级民族工作部门要加大支持力度,推广典型经验,推动全省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