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水市积极传达落实全省民政系统首期学习贯彻慈善法培训会精神

20.06.2016  21:58

  我国历史上第一部由国家制定的《慈善法》将于9月1日正式实施。为深入学习领会慈善法精神实质,推动慈善工作规范运行,衡水市民政局局长支斌带领有关科室负责人参加了省民政厅举办的全省民政系统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培训班。

  6月20日,衡水市民政局召开局长办公会,会上传达了全省民政系统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培训会精神,并对下一步贯彻落实做出具体规定:一是做好上报工作。及时将会议精神上报市政府主管领导,争取支持,协调相关部门做好《慈善法》实施准备工作。二是明确责任分工。参照民政部、民政厅的实施慈善法职能分工,办公室负责慈善法的学习宣传普及工作;民管办负责慈善组织登记、认定和注销以及慈善组织公开募捐资格审查审批、募捐方案备案、慈善信息平台建设管理、慈善活动执法检查等工作;社会事务科以管慈善活动为主,承担慈善信托管理、指导慈善行业组织、弘扬慈善文化、开展慈善表彰等职责,会同政权科指导社区、单位互助互济活动;救灾科负责重大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指导募捐和救助工作;人事科负责志愿服务管理工作。三是申请增加编制和机构,加强实施慈善法的工作力量。四是做好相关慈善工作地方配套立法的准备工作。及时跟进民政厅及相关部门立法进程,适时组织展开相关配套的地方性法规、规章立法创制工作。五是在“十三五”规划、财政预算等方面充分考虑慈善工作。六是加强学习宣传。根据科室职责分工进行深入学习,开展集中培训,并做好省厅培训的组织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