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曲靖市人民政府出台实施方案实行审计全覆盖

24.11.2016  20:06

 

  近日,云南省曲靖市人民政府印发了《曲靖市实行审计全覆盖实施方案》,对积极推动全市实现“有深度、有重点、有步骤、有成效”的审计监督全覆盖作出安排部署。

  实施方案要求,全市各级审计机关要按照科学规划、统筹安排、分类实施的原则,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在一定周期内对依法属于审计监督范围的所有管理、分配、使用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的部门和单位,以及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事业领导人员履行经济责任情况进行全面审计,做到应审尽审、凡审必严、严肃问责。

  实施方案强调,坚持把全市所有涉及公共资金管理、使用的部门、单位和项目纳入审计范围,实现对公共资金筹集、管理、分配、使用全过程的审计监督,全面消除监督盲区;坚持将全市所有涉及投资、管理、使用国有资产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或国有资本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企业,以及负责国有资产管理的部门等纳入审计范围;坚持依法对土地、矿产、水域、森林、草原等国有资源,特许经营权等国有无形资产,以及法律法规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其他资源进行审计;切实做好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工作,建立健全经常性、常态化的审计监督制度;按照市委组织部的委托,认真组织对党政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审计,做到逢离必审。

  实施方案明确,市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及税收征管情况,每年安排一次审计;市级政府部门单位预算执行及财务收支情况,每年有重点安排审计,并对所属二级预算单位进行审计;市委工作部门预算执行和财务收支情况,市级人民团体、市级其他单位预算执行及财务收支情况,市属企事业单位资产、负债、损益情况,每2至3年安排一次审计;市属学校、医院财务收支情况,每3年安排一次审计;9个县(市、区)的财政决算和曲靖经开区财政财务收支情况,每2至3年轮审一遍;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凡是要进行招投标的,全部进行全过程跟踪审计。

  此外,实施方案还明确了实行审计全覆盖的工作措施、财力保障、协调配合等方面的内容。(李玥帆 孙迎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