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关于环保部大气污染防治强化督查组交办环境问题查处情况的通报
(来源:市大气办)
收到环保部大气污染防治强化督查第三组交办的反映高邑县隆西路无名堆场内砂石料未采取任何防尘、抑尘措施;裕华区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南二环东延道路)项目施工现场,发现大面积渣土未覆盖,道路扬尘严重;裕华区、市住建局对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南二环东延道路)监管不到位,未按照要求落实扬尘污染防治工作等3个环境问题后,高邑县、裕华区政府和市住建局按照要求调查处理,按期进行了反馈,现将处理结果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1. 高邑县隆西路无名堆场内砂石料未采取任何防尘、抑尘措施。 经查,该无名料场位于高邑县富村镇隆西路西行100米路南,料场负责人胡占虎,主要从事陶瓷企业原料供给,堆场内临时存放砂石料为陶瓷企业生产基础原料。经核实,临时储料场占地约1.5亩。
整改情况:一是 高邑县政府责成富村镇督促该临时储料场立整立改,责令料场负责人胡占虎三日内对现场所有储存物料清除并恢复地貌; 二是 高邑县环保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一款之规定对该料场处一万元罚款; 三是 按照环境保护网格化管理要求,高邑县富村镇纪委对营儿村村主任胡兰进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2. 裕华区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南二环东延道路)项目施工现场,发现大面积渣土未覆盖,道路扬尘严重。 经查,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法人官庆,该公司承建的南二环东延项目,属于市属基础建设工程,位于石家庄市东南二环交汇处,该项目于2016年4月1日开工建设,工程进度约18%。经核实,渣土裸露面积约8千平方米。
整改情况:一是 裕华区政府对施工负责人进行了约谈,对项目责任人进行了批评教育。 二是 裕华区住建局责令建设施工单位立即全部停工,采取措施整改所有扬尘治理不达标情况,要求2日内整改到位。 三是 裕华区环保局立案启动处罚程序,拟处罚款10万元。 四是 要求工地所有裸露渣土全部用密目网覆盖到位。
3. 裕华区、市住建局对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南二环东延道路)监管不到位,未按照要求落实扬尘污染防治工作。 经查,南二环东延项目工地属于市属基础建设工程,市住建局要求城投集团对所有项目进行全面排查整改,以此为诫,对污染防治工作落实不到位的,不允许开工建设,如再有类似事件发生,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同时,根据辖区监管要求,裕华区住建局扬尘一中队对该工地负责日常巡查,出现问题及时下发整改通知,并详细记录巡查日志。就该工地出现渣土裸露,道路扬尘严重问题,企业没有按要求整改到位,区住建局扬尘一中队中队长伯桂祥存在督查不细致问题。
处理情况:一是 市住建局对城投集团负责南二环东延工程的项目管理三部部长罗俊新同志诫勉谈话一次; 二是 市住建局责令南二环东延工程现场管理人员赵敏同志写出书面检查。 三是 裕华区住建局局党组约谈该工地包片负责人伯桂祥(中队长); 四是 对伯桂祥同志通报批评,责令其认真反省,立行立改。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
2017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