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高校毕业生网络创业 每人享受1万元创业补贴

24.01.2015  03:42

日前,我市高校毕业生网络创业认定办法出台,符合条件的经人社部门认定后,即可享受一定的创业优惠政策。

凡在合法电子商务网络平台开办正品网店,没有申领营业执照的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都可申请网络创业认定。已经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兼职从事网络经营的,不列入认定范围。

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可于即日向经营地街道(乡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机构提出申请。高校毕业生网络创业认定后,可按规定享受每人10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补助和最高不超过20万元的小额贴息贷款。网络创业认定有效期为一年。有效期满后,申请人提出享受相关政策的,需重新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