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时间:母亲被撞伤 肇事者失联 非法拘禁 原告变被告

20.04.2016  11:25

我们常说,欠债还钱天经地义。不过这讨债也得讲究个方式方法,否则很可能会适得其反的,这不有人就因讨债,坐上了被告席。

包某说,之所以自己走上犯罪的道路,还要从母亲在2014年10月份发生的一次交通事故说起。

原来,撞伤包某母亲的耿某是山西人,虽然在事故发生后赔偿了一部分医疗费,但是这并不能满足后续的治疗,而耿某也一直无法联系上,但自己并没有放弃寻找。机缘巧合,2014年12月21日自己的妹夫唐某,在省会某商场里看见了耿某。于是,自己和妹夫一起将耿某从商场带到了警务站。

为了防止耿某再次消失,并尽快拿到给母亲的赔偿款,包某把耿某带到了某酒店限制了他的人身自由,并叫来了庄某帮忙。在非法拘禁耿某期间,被告人包某和唐某还对被害人耿某进行了殴打和辱骂。

被非法拘禁三日后,被害人耿某被公安机关解救,而这出闹剧也给包谋带来了不可挽回的结果。

最终,法院宣布择期宣判,被告人包某、唐某和庄某也对自己的犯罪行为懊悔不已。

从最初的受害者家属变成了施暴者,这种以暴制暴,目无法纪的做法,只能将自己推上犯罪之路。其实法律与我们生活中方方面面都有紧密的联系,知法懂法才是避免此类悲剧的不二法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