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深泽县残联开展残疾人“自强之星”、“创业模范” 推荐

22.03.2016  09:48

 

根据市残联《关于开展石家庄市残疾人“自强之星”、“创业模范”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要求,深泽县残联积极协调宣传部、各乡、镇(办事处)残联等单位联合组织推选了残疾人“自强之星”、“创业模范”参加石家庄市残疾人“自强之星”、“创业模范”评选表彰活动。

“自强之星”推荐评选范围及参选条件为:一是拥护党的基本路线,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自强不息,锐意进取,事迹感人,有广泛社会影响力的;二是身残志坚,努力学习科学文化知识,成绩特别优异的;三是有技术革新或发明创造,取得显著经济与社会效益的;四是积极回馈社会,参与社会公益活动,作出重要贡献,取得显著成绩,得到社会普遍赞誉的。

“创业模范”推荐评选范围及参选条件为:一是自主创业,稳定经营一年以上,经营项目具有良好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可持续发展能力;二是有一定的带动效应,积极吸纳残疾人就业,并影响和带动残疾人创业;三是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活动,有良好的群众基础和社会认可度;四是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诚信经营,无违法违规行为和不良记录。     

3月18日,县残联已将2名残疾人“自强之星”、1名“创业模范”的申报表、事迹材料和3分钟左右影像资料,按照上级残联通知要求已报送石家庄市残联组联部参加石家庄市残疾人“自强之星”、“创业模范”评选表彰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