廊坊市永清县残联全面强化对精神障碍残疾人的服务与管理
图为精神病患者日常防护知识暨精神卫生法宣传普及培训班
为切实减轻广大精神障碍残疾人家庭的负担,永清县残联积极与相关部门联系,主动争取上级项目资金支持,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做好精神病障碍残疾人特别是重度精神病人的预防、治疗、康复服务管理等工作,给予了精神病障碍残疾人救助与帮扶等优惠政策。
目前,永清县共有精神障碍残疾人514人,其中一、二级重度精神障碍残疾人385人(一级100人、二级285人),三、四级为轻度残疾人129人。为进一步完善精神障碍残疾人的工作体系,加强部门协调,根据《全国精神卫生工作体系发展指导纲要(2008—2015》、卫生部《重度精神疾病管理治疗工作规范》等相关文件要求,永清县残联领导高度重视,成立了重度精神疾病领导小组,全面强化对精神障碍残疾人的服务与管理。一是上门办证。县残联康复办、组联部与各乡镇残联密切配合,开展进村入户为重度精神障碍患者办理残疾证工作,做到“乡不漏村,村不漏户,户不漏人”,对每户精神病人掌握基本情况和服务需求。二是培训工作。2014年6月26日,县残联积极组织协调,聘请河北省第六人民医院专家,成功举办了精神病障碍残疾人日常防护知识暨《精神卫生法》宣传普及培训班。县残联工作人员、各乡镇理事长,部分村医代表、轻度精神障碍残疾人及部分重度精神病人家属共计260余参加了培训。培训会上,下发了《冀省六医院报》、《心理卫生知识手册》及《精神卫生法60问》小册子。课堂上专业人员讲解了家属在家庭中如何对患者护理照顾,与患者沟通相处技巧,康复治疗、临床治疗以及如何在稳定期预防复发等知识,增强家属对患者康复的信心,提高家属对科学护理重要性的认识。并解答了患者提出的问题,通过面对面的交流和沟通,使患者从心理上和精神上得到康复。三是建立档案。针对重度精神障碍残疾人的病情评估、诊断、治疗、康复等工作,及时建立健康档案,对到专业机构就诊的患者由专业医疗机构提供疾病档案信息。建档登记的内容包括患者及监护人姓名、联系地址和方式等基本情况、患者精神疾病家族史、初次发病时间、既往诊断和治疗情况、既往主要症状、生活和劳动能力、目前症状、服药情况、自知力、社会功能情况、康复措施、总体评价及后续治疗康复意见等。 四是救助工作。对于纳入档案管理的重度精神障碍残疾人,县残联每年将其纳入彩票公益金及重点康复项目予以救助,为每人每年提供免费用药卡一张(自2011年—2015年,每年全县40张用药卡,每年每张用药卡含900元药费,5年用药卡共计18万元);县残联于(2014、2015)两年筹措资金为我县14名住院精神障碍残疾人解决住院项目资金5.6万元;2015年县残联自筹资金5万元救助20名精神障碍残疾人(住院10名、每人3000元,服药10名、每名2000元);应急救助工作及危房改造等工作的长期开展,解决了部分精神障碍残疾人家庭的用药和住院资金及住房环境改造等问题。五是“解锁工程”。县残联长期与河北省第六人民医院合作,分别于2009年9月15日,对永清县韩村重度精神障碍残疾人叶民付、男、41岁,实施了解锁;2010年9月10日,对永清镇北麻村重度精神障碍残疾人侯永安、男、26岁,实施了解锁;2011年9月16日,对刘街乡南大王庄一村重度精神障碍残疾人孙永利、男、36岁,实施了解锁工程,对重度精神障碍残疾人“解锁工程”开展以来,解决了重度精神障碍残疾人家庭沉重负担,得到良好的社会反响。六是随访工作。全年开展不定期随访,主要目的是提供精神卫生、用药和家庭护理理念等方面的信息,督导患者服药,防止复发,及时发现疾病复发或病情加重的征兆,给予相应处置或转诊,并进行危机干预协调住院救治等工作。七是及时督促检查。县残联把精神障碍残疾人救治救助、服务管理纳入残联康复工作,摆上议事议程,明确工作职责,细化工作措施,加强督导与检查,确保康复治疗和服务管理工作落到实处。八是加强管理、落实考核责任制。县残联精神病人康复工作特别是重度精神病人康复工作,年初有具体安排,半年有小结,每年年底对全县各乡镇进行综合考评,考核中包括重度精神障碍残疾人,方式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电话询问和入户核查等方式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