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安市:审计局为审计质量装上“三保险”

17.06.2016  13:13


  武安市审计局围绕审计业务流程,构建多重纠错保障,为全面提升审计质量装上“三保险”。
  第一道“保险”为审计组长和主审对审计工作底稿和审计证据联合审核。经共同审核后由审计组长按照准则要求在底稿和证据上签署审核意见,并组织审计组成员对审计证据充分性和适当性进行讨论,力求客观公正。
  第二道“保险”为法制科对审计项目的四项重点审理。即对照《实施方案》内容,审理审计任务完成情况;查阅证据、底稿编写,审理规范和定性情况;查阅审计报告文书,审理格式和表述情况;检查审计程序过程,审理合规准确情况。审理结束后由法制科科长签署审理意见。
  第三道“保险”为机关作风督查组对审计质量终极监督。经法制科审理后的审计项目,按照《武安市审计局机关作风监督办法》规定,必须送交机关作风建设督查组,进行终极监督复核,由督查组组长代表督查组签署二次复核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