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正式启用电子往来台湾通行证

25.04.2017  20:52

  记者从省公安厅获悉,4月24日起,我省(河北省)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正式启用电子往来台湾通行证,同时停止签发本式往来台湾通行证。对持仍有效的本式往来台湾通行证申请前往台湾签注的人员,继续签发现行贴纸式签注。

  根据相关规定,申领电子往来台湾通行证应当向公安机关留存持证人指纹信息。已经留存指纹信息的持证人出入境时,可以按规定自助通关。持用电子通行证出入境时,边检机关查验后不再加盖出境、入境验讫章,持证人出入境和签注使用情况由芯片和信息系统记录、管理。新版通行证收费标准调整为每张100元,签注收费标准不变,一次签注每件20元、多次签注每件100元。

  据介绍,电子往来台湾通行证为参照有关国际标准制作的卡式证件,内嵌非接触式集成电路芯片,采用多项物理防伪和数字安全技术,方便携带,更加安全。前往台湾签注不再采取贴纸的方式,而是直接打印在证件背面,并可重复擦写。成人电子往来台湾通行证有效期延长至10年,未满16周岁者仍为5年。(记者张清华)